
古时谓旁系亲属的丧服以亲疏远近不同而依次减等。《礼记·丧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郑玄 注:“杀,谓亲益踈者服之则轻。” 孔颖达 疏:“旁杀者,世叔之属是也。” 孙希旦 集解:“旁杀者,谓由己而杀己之昆弟,由父祖而杀父祖之昆弟,由子孙而杀子孙之昆弟也。”
"旁杀"是一个古汉语词汇,主要用于古代丧服制度中,其核心含义是指亲属关系由近及远、丧服等级由重逐级减轻(递减)。具体可从以下角度解释:
指旁系亲属(区别于直系血亲),如伯叔、堂兄弟、从兄弟等宗族旁支。
意为"减等""递减",即丧服规格(如服丧时间、服饰粗重程度)随血缘亲疏逐级降低。
合义:在五服制度中,为旁系亲属服丧时,依据血缘远近降低丧服等级。例如:
《礼记·丧服小记》:"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而亲毕矣。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注:此处"杀"指服制递减,"旁杀"即旁系亲属的服丧等级由近至远逐步降低。)
古代丧服分"五服"(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服制差异体现宗法伦理:
直系亲属(如父母、子女)服重丧(正服),旁系则按关系远近降等(旁杀)。
例如为堂兄弟服"大功"(九月),再从兄弟服"小功"(五月),族兄弟服"缌麻"(三月),体现"旁杀"原则。
在广义语境中,"旁杀"可隐喻关系由核心向边缘弱化,或影响力、情感联结随距离递减,但此用法较少见。
释"旁杀"为"谓旁系亲属的丧服递减"。
引《礼记》注"旁杀"为"旁亲之服依序降等"。
详解五服制度中"旁杀"的实践逻辑(血缘递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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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杀”是古代丧服制度中的术语,指旁系亲属根据亲疏关系远近,丧服等级依次递减的规则。这一概念源自《礼记·丧服小记》,核心内容如下:
定义与背景
在“五服”制度中,“旁杀”与“上杀”“下杀”并列,共同构成亲属服丧的等级体系。其中“旁杀”专指对旁系亲属的服丧要求,即血缘越疏远,丧服越轻(如从兄弟到堂兄弟再到族兄弟,丧服逐渐减等)。
具体范围
经典依据
《礼记·丧服小记》记载:“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 郑玄注:“杀,谓亲益疏者服之则轻。”孔颖达进一步解释“旁杀者,世叔之属是也”,即叔伯等旁亲适用此规则。
意义与功能
通过丧服轻重体现宗法等级,强化以直系血缘为核心的伦理体系,同时规范旁系亲属的社会关系。
该词反映了古代宗法制下“亲疏有别”的社会结构,是研究中国传统礼制的重要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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