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家童 ”。旧时对私家奴仆的统称。《史记·吕不韦列传》:“ 不韦 家僮万人。”《汉书·张安世传》:“ 安世 尊为公侯,食邑万户,然身衣弋缔,夫人自纺绩,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 唐 方干 《山中言事》诗:“山鸟踏枝红果落,家童引钓白鱼惊。”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二·赵广戴禄》:“ 戴禄 者, 临邑 邢子愿 先生家僮,亦精六书之学,与 子愿 书,往往乱真。”
"家僮"是汉语古典文献中常见的历史称谓,指代古代依附于贵族或富裕家庭的男性仆役。《汉语大词典》将其定义为"旧时对私家奴仆的统称",特指未成冠礼的青少年男性侍从。该词最早见于汉代典籍,如司马迁《史记·吕不韦列传》载:"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家僮万人。"
从社会职能分析,家僮在古代承担三重职责:一是生活侍奉,负责主人日常起居照料;二是文书辅助,协助处理账目、信件等文牍工作;三是随行护卫,常见于《汉书·张安世传》"家僮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的记载。其身份具有契约性,不同于完全人身依附的奴婢,可通过赎身获得自由。
词源学角度,"僮"字本义指未冠男子,《说文解字》释为"未冠也",后衍生出仆役含义。唐代律法《唐律疏议》明确规定:"奴婢、部曲,身系于主",而家僮多属自愿投靠的"私属",这种法律地位的差异在敦煌出土的唐代雇佣契约文书中得到佐证。
该词汇的消亡与明清时期人身依附关系弱化相关,《万历野获编》记载隆庆年间"僮仆多自鬻其身",反映社会转型期雇佣关系的变化。现代汉语中,"家僮"作为历史词汇仅存于文献记载,其社会功能已由家政服务等现代职业替代。
“家僮”是汉语中一个历史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要点详细解释:
指古代家庭中的未成年男性仆役,属于私家奴仆的统称。该词在古籍中常与“家童”通用,如《史记》记载吕不韦“家僮万人”,体现主人社会地位。
该词已退出日常用语,主要见于历史文献、古典文学研究及成语典故中,如“家僮万人”形容显赫门第。
可通过等来源进一步查阅古籍用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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