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南方烹饪方法做成的饭菜。 宋 蔡絛 《铁围山丛谈》卷六:“ 开宝 末, 吴越王 钱俶 始来朝。垂至, 太祖 谓大官:‘ 钱王 , 浙 人也,来朝宿共帐内殿矣,宜剏作南食一二以燕衎之。’” 宋 孟元老 《东京梦华录·食店》:“更有南食店,鱼兠子,桐皮熟膾麵,煎鱼饭。”
南食是汉语中具有特定历史内涵的合成词,其核心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阐释:
“南食”由方位词“南”与名词“食”组合而成,属合成偏正式双音词。其字面直指“南方的食物”,涵盖南方地区特有的食材、菜肴及饮食风味。例如宋代文献中“南食店”即指专营江南、岭南等地风味饮食的店铺,与“北食店”形成地域饮食文化的对照。《汉语大词典》收录该词条,释义为“南方口味的食品”。
唐宋时期,“南食”演变为特定饮食业态的名称。据《东京梦华录》记载,北宋汴京(今开封)设有“南食店”,专售江南鱼鲜、稻米制品等南方特色饮食,与北方以面食为主的“北食店”并存,反映了当时南北饮食文化的交流与商业分工。这一用法在《辞源》中被明确释义为“出售南方饭菜的饮食店”。
南宋吴自牧《梦粱录》卷十六“面食店”条载:“向者汴京开南食面店,川饭分茶,以备江南往来士夫”,印证“南食”作为商业标签的普及性,亦体现其承载的地域饮食文化传播功能。此类史料为理解该词的社会语境提供了权威依据。
权威参考来源
“南食”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nán shí,指用南方烹饪方法做成的饭菜。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根据权威词典解释,“南食”特指以南方地区(如江南、岭南等)的烹饪技法制作的菜肴或饮食,与北方饮食形成对比。例如宋代文献中提到的“南食店”,便是专门提供南方风味食物的餐馆。
历史背景与文献记载
具体实例
和提到,南食的代表性菜品包括鱼饭、煎鱼饭等,并提到古代诗词中如黄庭坚“汉南食麦如食玉”、杨万里“北人餐未惯,南食限犹生”等句,反映了南北饮食文化的差异。
文化意义
该词不仅指代食物本身,也体现了地域饮食文化的传播与融合。例如,北方都城开设南食店,说明南方风味在历史上已逐渐被其他地区接受。
总结
“南食”一词从宋代沿用至今,既是对南方烹饪体系的概括,也是文化交融的见证。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菜品或历史细节,可参考《东京梦华录》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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