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孝子。相传为 周宣王 时重臣 尹吉甫 长子。母死,后母欲立其子 伯封 為太子,乃谮 伯奇 , 吉甫 怒,放 伯奇 于野。 伯奇 “编水荷而衣之,采苹花而食之”,清朝履霜,自伤无罪而见放逐,乃作琴曲《履霜操》以述怀。 吉甫 感悟,遂求 伯奇 ,射杀后妻。见《初学记》卷二引 汉 蔡邕 《琴操·履霜操》。《汉书·诸葛丰传》:“臣闻 伯奇 孝而弃於亲, 子胥 忠而诛於君。”《汉书·冯参传赞》:“谗邪交乱:贞良被害,自古而然。故 伯奇 放流, 孟子 宫刑, 申生 雉经, 屈原 赴 湘 。”
(2).古代举行驱除疫鬼的大傩仪式中的神人。
伯奇是中国古代文化中具有双重含义的专有名词。从汉语词典释义角度分析,其核心意义可分为以下两个层面:
一、历史人物层面
伯奇最早见于《诗经》注疏,指周代孝子尹伯奇。《后汉书·列女传》记载其因继母诬陷被父放逐,仍采芙蓉制衣以表孝心,最终感化父亲,成为儒家伦理中"孝悌"的典范人物。其故事被收录于《二十四孝》不同版本,在《太平御览》等类书中均有转引。
二、神话形象层面
在汉代谶纬文献《白泽图》中,伯奇被描述为吞食噩梦的神兽,《太平御览·兽部》称其"状如狸,目在项,能食梦"。唐代《酉阳杂俎》进一步记载其形象特征:"赤目黑色,大耳长尾",这一形象与后世镇墓兽造型存在文化关联。宋代《事物纪原》将其纳入驱邪神兽体系,与钟馗等形成民俗信仰组合。
“伯奇”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需结合历史、神话和人物分别解释:
伯奇是周宣王时期重臣尹吉甫的长子,以孝道闻名。其生母早逝,后母为让亲生儿子伯封继承家业,诬陷伯奇。尹吉甫怒而将其逐出家门。伯奇流落荒野,采野花为食,编荷叶为衣,创作琴曲《履霜操》以表冤屈。最终尹吉甫醒悟,射杀后妻,但伯奇已因饥寒死于荒野。这一典故被《初学记》《琴操·履霜操》等文献记载,成为古代孝道与冤屈的象征。
在秦汉文献中,伯奇演变为驱疫神或食梦兽:
邹伯奇(1819—1869)是清代广东科学家,被誉为“中国照相机之父”。他精通天文、数学、光学,发明了中国首台摄影器,并改进感光材料(如用鸡蛋清、松香炭等)。其成就载入《清史稿》,曾以科学破除迷信,支持林则徐销烟。
作为现代姓名,“伯”表尊长或排行第一,“奇”象征独特或卓越,组合寓意“正直可信、才华出众”。该名在英文中对应“Birch”,意为白桦树,象征自然与纯净。
“伯奇”的释义需结合具体语境,既可指向历史人物和神话形象,也可作为寓意美好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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