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捉拿查究。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保甲·渔埠编保》:“如应对含糊,形跡可疑……立刻报官,以凭拿究。”
"拿究"是一个在现代汉语中较为罕见且带有古语色彩的复合动词,其含义需从构词法和古语用法角度分析:
一、字源解析与基本含义 "拿"本义为持握、捕捉(《说文解字》:"拿,牵引也"),引申为掌握、追究;"究"指深入探求(《说文解字》:"究,穷也"),强调彻底查证。二字组合后,"拿究"的核心语义为对人或事进行严密追查、深究责任,常见于明清白话文献,如《醒世姻缘传》中多次出现"拿究问罪"的表述,体现其"缉捕审问"的司法语境。
二、权威词典释义 《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收录该词条,释为:"捉拿查究"。例如:"官府出示禁约,如有违犯,定行拿究。"(参见《汉语大词典》第6卷第455页)。此释义突显其法律程序性特征,强调从捕获到审查的完整过程。
三、现代使用场景 现代汉语中,"拿究"仅存于特定语境:
因该词属历史词汇,现代词典(如《现代汉语词典》)未收录,释义主要依据古代文献及权威古汉语工具书。建议优先使用"追究""查办"等现代常用词替代。
参考资料:
“拿究”是一个古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综合解释:
拿究(拼音:ná jiū)指捉拿查究,即对可疑人员或行为进行逮捕并深入调查。该词多用于古代公文中,强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
文献例证
清代黄六鸿在《福惠全书·保甲·渔埠编保》中提到:“如应对含糊,形迹可疑……立刻报官,以凭拿究。”,说明该词常用于官府对可疑人员的追查流程。
典型语境
多出现在涉及司法、治安的文本中,如清代法律文书或地方治理记录。例如:“一经访闻,定行严行拿究,立即正法,决不宽贷。”,体现其严肃性和强制性。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已较少使用,更多见于历史文献或特定法律文本研究。如需表达类似含义,可用“追查”“逮捕审讯”等替代。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司法术语,可参考《福惠全书》等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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