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税收。 汉 刘向 《说苑·尊贤》:“ 赵简子 曰:‘吾门左右客千人,朝食不足,暮收市征;暮食不足,朝收市征,吾尚可谓不好士乎?’”《文献通考·征榷二》:“令诸州知州、通判官、兵马都监、县令所掌盐麴及市征、地课等并亲临之。”《宋史·扈蒙传》:“稍迁左补闕,掌 大名 市征。”
市征是中国古代经济制度中的重要概念,指官府对市场交易行为征收的税费。其核心含义可从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释义 "市"指集中交易的场所,"征"即征收赋税。合称指政府在特定商业区域(如市集、码头)向商贾征收的流通税种。该制度最早见于《周礼·地官·廛人》记载:"掌敛市絘布、总布、质布、罚布、廛布",其中"布"即货币税收,包含市场管理费、交易税等不同名目。
二、历史演变 唐代实行"两税法"后,市征逐渐规范化,宋代市舶司对海外贸易征收"抽解"(实物税)和"博买"(强制收购),实质属于市征范畴。据《宋史·食货志》载,广州港年征税额最高达五十万贯,占全国财政收入的5%以上。
三、社会影响 作为非农业税源,市征直接影响商品经济发展。明代实行"一条鞭法"后,部分市征项目并入田赋,但专业市场仍保留特定税种。清代《户部则例》明确将市税分为"落地税""门摊税"等类别,形成完整征管体系。
现代学者通过出土简牍考证,汉代"市租"制度已建立按交易额2%征税的标准,可见市征制度在中国延续两千余年,成为研究古代商品经济的重要切入点。
“市征”是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市场税收,具体指古代政府对市场交易活动征收的税赋。以下从不同角度解析该词:
“市征”是古代政府对市场交易征收的专项税,需结合历史文献与字义综合理解。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说苑》《文献通考》等原文。
哀匏案剧百宝箱暴苛背锅变幻无穷别择裁云持之有故初九带着铃铛去做贼点火短粗负乱覆狱公饯公之于众官等龟背归于骨软斤麻和言胡风江神趼趾椒盘计出无奈旌节花静渊禁佅进身之阶啾耳嘅叹开秩孔多库储馈劳阔迥列宁流民卖直马站缪种流传凭轼樯橹轻暖乞师乳牀甚末失死书帽坦白天候调嘴学舌頽响蛙蛤巫云楚雨跣脱邪门歪道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