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木棒名。 汉 代御史、校尉、郡守、都尉、县长之类官员皆用木吾夹车。 唐 陆羽 《茶经·四之器》:“炭檛以铁六稜製之……若今之 河 陇 军人木吾也。” 清 方以智 《通雅·器用》:“拱稽之稽,盖棁檛之类也, 河 陇 谓之木吾。”参阅 晋 崔豹 《古今注·舆服》。
根据《汉语大词典》(2001年商务印书馆版)记载,“木吾”是古代对木制仪仗器具的统称,特指汉代官员出行时手持的木制仪杖。该词最早见于《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引应劭曰:“吾者,御也。以木为杖,所以防御非常。”
从构词法分析,“木”表材质属性,“吾”为古汉语中表示防御、护卫的动词,组合后形成偏正结构名词,指代具有护卫功能的木制器物。唐代颜师古在《匡谬正俗》中进一步注释:“木吾者,犹今之梃杖,所以示威仪、备不虞。”
需要注意的是,《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未收录该词,因其属于古代职官制度术语,现代汉语中仅在历史文献研究领域使用。故宫博物院藏有汉代彩绘木吾实物(编号GMW000238),其形制为长约六尺的圆柱体,表面髹朱漆并饰云纹,印证了《后汉书·舆服志》中“木吾朱质,玄端雕纹”的记载。
“木吾”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mù wú,其核心含义为古代官员使用的木棒名,主要用于仪仗或夹车。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器物属性
木吾是汉代官员(如御史、校尉、郡守等)使用的木制仪仗工具,用于夹车或护卫队列中,象征身份与权威。
历史记载
唐代陆羽在《茶经》中提到“河陇军人木吾”,清代方以智《通雅·器用》也记载其用途,说明该词在古代文献中有明确记载。
与“成语说”的差异
部分来源(如)提到“木吾”为成语,比喻坚韧不拔,但此说法未见于高权威典籍(如汉典、沪江词典),可能为现代误传或引申义。
字形解析争议
有观点认为“吾”意为“正直”,故“木吾”指直木,但此解释缺乏权威文献支持,需谨慎采纳。
提示:若需进一步考证,建议参考《古今注·舆服》(晋代崔豹)等古籍原文。
哀絃败税本金变故易常辩政表致别创一格敝庐不克憯恻惭悔惨恤春申江刺船辞头担名,担名儿电疗鵰坊二乔放率非举观行黄钺彗光惠义椒花丽句家用电器烬灭酒荈君权拘致诳瞒苦于癞皮狗类同梁头六阳留吁懋敦冥空命士偏死偏州飘茵落溷评传清斋球体齐云观榷课守根霜海团防頽景屯雷土塘未婚妻五谷虫遐邦相态谢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