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义"是汉语中具有多维度内涵的名词性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五层释义:
词性与基础定义 作为名词时指代事物表面或形式上的称谓,《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指出其核心含义为"表面上或形式上的称呼",例如"以学校名义发布公告"中的组织身份标识作用。
词源结构解析 从构词法看,"名"指名称标识,"义"指实际内涵,二者的辩证关系构成该词基础。《汉语大词典》强调其源自古代"名实之辩"哲学命题,先秦文献中已出现"正名"与"名义相符"的用法。
法律及社会应用 在法律语境中特指法律关系中的形式主体,《法学大辞典》载明该词可指代"不实际承担责任但登记在册的主体",如公司法中的"名义股东"概念。社会经济领域则派生出"名义工资""名义利率"等专业术语。
哲学伦理延伸 儒家伦理体系强调"名实相副",《中国哲学大辞典》指出该词常与"实际"相对,用于评判名分与实质的匹配程度,如《论语》"必也正名乎"体现的伦理要求。
现代语用引申 现代汉语发展出"名义上"的副词用法,表示表面宣称但未实质履行的状态,如"名义支持实则反对"的表达方式。此类用法在《现代汉语虚词词典》中归类为限定性副词。
“名义”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多重含义,以下是综合解释:
名称或称号
指做某事时作为依据的正式名称或身份。例如以个人、组织或特定称号作为行为凭证。
例句:以共青团员的名义保证完成任务。
形式上或表面上
表示事物与实际存在差异,仅具备称号或名目。例如“名义上的主权”“名义首脑”。
名分与道义
古代多指符合社会规范的身份和道德准则。如《韩非子》提到“好名义”指重视声誉与道义。
例句:严子陵因“名义甚正”支持光武帝(《鹤林玉露》)。
身份或资格
强调社会或职位赋予的合法地位。例如徐特立提到“人民是主人,政府是公仆”,厘清了人民与政府的名义关系。
如需进一步了解,可查看词典类来源(如查字典、汉语大词典)获取完整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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