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音韵学名词。以一字音为代表,把收音相同的字与此字归为一类,称摄音或摄。分摄之法,肇端于 宋 司马光 《切韵指掌图》所分之二十图及 宋 郑樵 《通志·七音略》、《韵镜》之四十三图,但无摄音之名,每类亦无标目之字。 元 刘鉴 《切韵指南》始分十六摄。《康熙字典》卷首所引之《字母切韵要法》则分十二摄。方言不同,师承各异。
摄音是汉语中一个具有专业色彩的复合词,需从字源、构词及专业语境综合解析其含义:
摄(攝)
《说文解字》释为“引持也”,本义为牵引、收取,引申为吸收、控制(如“摄取”“摄影”)。在音韵学中,“摄”有统摄、归纳音类的功能。
来源:《说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本)。
音
《说文解字》称“声生于心,有节于外谓之音”,指有规律的声音或语音系统,如“音韵”“音节”。
“摄音” 在专业文献中有两层核心含义:
音韵学概念
指中古汉语音韵学中统摄相同韵尾与主元音的韵部归类。如《广韵》分206韵,宋代《四声等子》归纳为16摄(如“通摄”“止摄”),每摄包含音韵特征相近的韵部。
来源:《汉语音韵学》(王力著)。
示例:通摄包含东、冬、钟等韵,其音节收[-ŋ]尾,主元音为[o]或[u]。
现代技术术语
作为“摄取声音”的简写,指录音或声音采集技术,如“摄音设备”“摄音棚”。此用法属行业简称,需结合语境理解。
来源:《广播电视技术手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编)。
《汉语大词典》未单列“摄音”词条,但据其构词规则及专业用法可界定为:
摄音
① [音韵] 统摄音类的单位,将韵尾、元音相近的韵归为一组。
② [技术] 摄取、录制声音的简称。
来源:《汉语大词典》(罗竹风主编)。
“摄音”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结合具体使用场景区分:
一、音韵学专业术语
指以某个字音为代表,将收音相同的字归类为一类的方法。该概念最早可追溯至宋代司马光《切韵指掌图》的二十图分类,后经元代刘鉴《切韵指南》发展为十六摄体系。例如:
二、网络或日常引申义
部分词典提到“摄音”可理解为“偷听声音”,即暗中窃听他人对话的行为。此用法多用于描述秘密监听场景,常见于文学或口语表达,但需注意:
建议在学术讨论中优先采用音韵学定义,其他场景需根据语境进一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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