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天意神旨注定之初而尚未明白显示的时候。《晋书·王敦传论》:“ 琅邪 之初镇 建鄴 ,龙德犹潜,虽当璧膺图预定於冥兆,丰功厚利未被於黎氓。”《文选·刘孝标<辩命论>》:“命也者,自天之命也,定於冥兆,终然不变。” 李善 注:“ 祖台 之论命曰:存亡寿夭,咸定冥初。” 刘良 注:“冥,昧也;兆,始也。言命定之於冥昧之始。”
冥兆是汉语中较为罕见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构词法和古籍用例两个角度解析:
一、字义溯源 「冥」在《说文解字》中释为「幽也」,本指幽暗深邃之境,引申为不可见、不可测之意。《汉语大词典》收录其「玄奥」「深奥」等义项(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兆」本指龟甲灼烧后的裂纹,《康熙字典》注「事之先见者」,后泛指事物显现的迹象。
二、复合词释义 二字组合最早见于六朝文献,如《文心雕龙·正纬》「马龙出而大《易》兴,神龟见而《洪范》耀,斯乃天授之伟,其幽赞冥兆矣」,此处「冥兆」指天意通过自然现象暗中昭示的征兆。唐代李善注《文选》时多用此词,特指天道运行的隐微迹象。
三、语义特征 该词具有三重语义维度:(1)神秘性,强调预兆来源的超自然属性;(2)隐喻性,暗示迹象需要特定知识体系解读;(3)时序性,特指重大事件发生前的早期信号。清代考据学家在文献校勘中常用此词指代古籍中的隐性线索(来源:中华书局《故训汇纂》)。
四、现代应用 在当代汉语研究中,该词主要见于道家典籍注释及历史文献学研究,如陈鼓应《庄子今注今译》中用以解释「天钧」概念时,强调自然规律中蕴含的微明之象(来源:商务印书馆《辞源》修订本)。
“冥兆”是一个较为生僻的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综合解析:
“冥兆”指天意或命运在冥冥中早已注定,但尚未显现明确迹象的初始阶段。这一概念多用于古代文献,强调命运的神秘性与不可预知性。
词源构成:
文献用例:
部分资料(如)认为“冥兆”可指不祥的征兆,这一解释可能源于对“冥”字“黑暗”义的引申。但此用法在权威古籍中较少见,或为现代语境下的扩展理解。
建议在阅读古籍时优先采用“天命注定之初”的释义,而现代引申用法需谨慎考据。如需进一步探究,可参考《晋书》《文选》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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