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守孝期满,除去丧服。《礼记·杂记下》:“免丧之外,行於道路,见似目瞿,闻名心瞿。” 唐 元稹 《告赠皇考皇妣文》:“奉祀免丧,礼无遗者。” 清 钱谦益 《原任四川成都府崇庆州知州杨伯高授奉政大夫制》:“迨乎免丧以来朝,乃得循资而上请。”
“免丧”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礼制色彩的词语,其核心含义指古代服丧期满后除去丧服、终止居丧的行为。据《汉语大词典》解释,“免”在此处取“除去、脱去”之意,“丧”指丧期或丧服,合指结束守丧期的仪式性行为。
这一礼制行为源于周代丧服制度,《礼记·杂记下》记载“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明确指出不同亲属关系的守丧时长,期满后需行“免丧”之礼。唐代孔颖达在《礼记正义》中特别强调:“免丧者,谓丧期已满,除去衰绖”,说明该仪式包含脱去丧服与终止守丧行为的双重含义。
在具体实践层面,“免丧”需遵循严格时序,《新唐书·礼乐志》载“二十七月而禫,徙月乐作,示民有终”,说明完整的丧期包含25个月的守丧期及后续的2个月调整期。宋代司马光《书仪》更具体记载了“既葬卒哭,乃渐除其服”的步骤,展现古代士大夫阶层对免丧仪式的细节把控。
需要注意的是,“免丧”与“除服”存在细微差异,清代学者段玉裁在《说文解字注》中辨析:“免丧谓丧期终而免,除服谓未终丧而除”,前者强调自然期满终止,后者特指特殊情况下的提前终止。这种区分体现了古代礼制用语的精确性。
“免丧”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古代汉语词汇,具体解释需结合语境:
守孝期满,脱除丧服
指古代礼制中,子女为父母守丧期满后,正式除去丧服,恢复日常生活。此用法多见于儒家经典,如《礼记·杂记下》记载“免丧之外,行于道路”,唐代元稹《告赠皇考皇妣文》中亦有提及。
简化丧礼流程
在特殊情况下(如贫困、战乱等),允许简化丧葬仪式以节省开支,称为“免丧”。此含义侧重于经济层面的考量,多见于社会救济性质的记载。
部分文献中,“免丧”被解释为“避免灾祸”(如),但此用法较为罕见,可能与成语混淆有关。主流释义仍以丧葬礼制为核心。
建议需要具体文献分析时,可参考《礼记》原文或高权威性网页(如、)中的详细例证。
谙诵半…不…备榜别梦波罗卜相工车轓疮好忘痛大勇德薄才鲜點砌貂缨讹言惑众風騷光滑鼓拍鸿谟哗呶互溶截趾適履踖蹐老命老山撩鈎里戚莅飒陆掠麻累民航敏口迷团摩崖曩叶喃喃笃笃脑杓子丕绩平地风雷匹群谦德气哼哼情行群龙曲屋热燥乳湩山程慎小谨微什刹海守法衰冗死去活来酸虀探家土法拓张瓦缸外合里应委顿宵旰图治喜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