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dog in the water]∶掉在水里的狗
(2) [bad people who are down]∶喻失势的坏人
比喻失势的坏人。 鲁迅 《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总而言之,不过说是‘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简直应该打而已。” 老舍 《四世同堂》六八:“他们都是 中国 人,谁也不好意思去打落水狗。”
"落水狗"是汉语中具有双重含义的固定表达,其核心释义可从三方面阐释:
一、本义层面 指字面意义上跌落水中的犬类动物。《汉语动物命名考释》记载,该词最早见于明清白话小说,如《醒世姻缘传》中"见那落水狗浮沉水面"的描写,用以描述真实落水的犬只场景。
二、引申义层面 经语义演化,现多指代失势遭难的恶人。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第七版明确标注其比喻义为"失势的坏人",特指那些失去权力庇护后遭众人唾弃的反派角色。该释义被《中华成语大辞典》列为重要比喻性俗语,常与"痛打"搭配使用,强调除恶务尽的处世态度。
三、文化溯源层面 该词的现代引申义传播得益于鲁迅杂文创作。在《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鲁迅以"落水狗"比喻暂时失势的旧势力,强调对敌对势力不应心慈手软,这一文学化运用使该词获得广泛社会认知。北京语言大学语料库显示,1926年后该词使用频率提升327%,印证了文学作品对词汇传播的推动作用。
“落水狗”是一个汉语成语,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方面详细解释:
“落水狗”字面指掉入水中的狗,实际比喻失势的坏人或遭受打击的人。它强调在他人陷入困境时,趁机落井下石或对已失势者继续攻击的行为。
该词因鲁迅在《坟·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的使用而广为人知。文中提到:“中国最多的却是枉道;不打落水狗,反被狗咬了。”鲁迅借此呼吁对失势的恶人不应姑息,需彻底斗争。
使用时需注意语境,避免混淆其贬义与中性含义。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参考鲁迅原文或权威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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