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备顾问之官。 宋 王安石 《答手诏留居京师札子》:“臣伏奉手詔,欲留臣京师,以为论道官。”
论道官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中特殊职官的合称,其核心含义指"以探讨治国方略为主要职责的官员"。该词由"论道"与"官"两个语素复合构成:"论道"出自《周礼·冬官考工记》"坐而论道,谓之王公"(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汉语词典》电子版),本义指王公大臣商讨治国策略;"官"则指国家任命的职务。
在历史沿革中,论道官体系经历了三个阶段发展:西周时期设"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为原型,汉唐时期演变为翰林学士、谏议大夫等职,宋明时期形成经筵讲官制度(来源:中华书局《中国官制大辞典》)。这类官员多由学识渊博者担任,如唐代孔颖达曾以国子祭酒身份参与制定典章(来源:国家图书馆《二十四史全译》项目)。
该职官群体的核心职能包含三个方面:第一是参议朝政,如明代内阁大学士"掌献替可否";第二是典籍编纂,典型如清代四库馆臣;第三是帝王教育,宋代程颢、朱熹等理学家均曾任经筵侍讲(来源:商务印书馆《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其设置体现了"以文治国"的传统政治理念。
“论道官”一词在不同语境中有两种主要解释,需结合历史文献和语言演变来理解:
指古代为君主提供咨询的顾问类官职,常见于宋代文献。如:
形容善于辩论、以言辞取胜的人,源自道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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