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禄奉”。俸给。《后汉书·宣秉传》:“﹝ 宣秉 ﹞所得禄奉,輒以收养亲族。” 南朝 梁 何逊 《赠族人秣陵兄弟》诗:“禄俸不妻子,謳吟乃吏民。” 唐 崔令钦 《<教坊记>序》:“ 开元 中,余为左金吾,仓曹武官十二三是坊中人,每请禄俸,每加访问,尽为予説之。” 明 郎瑛 《七修类稿·辩证·苏小小考》:“﹝ 赵不敏 ﹞有禄俸餘资,嘱其弟 赵院判 分作二分。一以与弟,一命送 盼奴 。” 清 邹容 《革命军》第二章:“我同胞不见夫彼所谓八旗子弟、宗室人员、红带子、黄带子、贝子、贝勒者乎?甫经成人,即有自然之禄俸。”
禄俸(lù fèng)是古代汉语复合词,由“禄”与“俸”两个近义字组合而成,专指古代官员、官吏因职务所获得的金钱或物质报酬,相当于现代的工资或薪俸。以下从权威词典与古籍用例展开解析:
禄(lù)
俸(fèng)
合成词“禄俸”:融合“禄”的恩赐属性与“俸”的制度化特征,泛指官员的法定收入,属同义复词。
《汉书·食货志》:
“吏禄薄,禄俸不足以养廉。”
- 释义:官员俸禄微薄,难以维持清廉生活。此处“禄俸”明确指官吏的法定收入。
- 来源:班固《汉书》卷二十四(中华书局点校本)。
《后汉书·百官志》:
“百官受禄俸,皆半钱半谷。”
- 释义:官员俸禄以货币与粮食各半的形式发放,反映汉代俸禄制度的具体形态。
- 来源:范晔《后汉书》志第二十八(中华书局,1965年)。
《汉语大词典》综合释义:
“禄俸:官吏的薪俸。古代官吏的固定收入,包括钱、米、绢等实物。”
- 来源:《汉语大词典》第7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1年),可查证于国学大师网站《汉语大词典》电子版。
核心差异:“禄俸”为古代制度性术语,而“工资”“薪水”属现代词汇。
古代“禄俸”制度体现等级性与实物性:
其制度设计旨在维系官僚体系运转,但薄俸亦滋生腐败,如明清“火耗”“陋规”等灰色收入泛滥。
权威参考文献:
“禄俸”是古代汉语中表示官员俸禄的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析:
指官员任职期间获得的固定收入,即俸禄或薪俸。该词由“禄”和“俸”两个同义字组成:
现代语境中可泛指工资收入,但主要用于历史文献或学术讨论。例如清代邹容在《革命军》中用“自然之禄俸”描述世袭特权阶层的经济待遇。
部分古籍中将“禄俸”写作“禄奉”,属于异体字现象,如《七修类稿》提到“禄俸餘資”的分配案例。
如需进一步考证具体古籍原文或不同朝代的俸禄制度,可参考《汉语辞海》等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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