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nk] 和尚。梵语,khiksu的译音
桑门为息心,比丘为行乞。——《魏书·释老志》
亦作“ 比邱 ”。佛教语。梵语的译音。意译“乞士”,以上从诸佛乞法,下就俗人乞食得名,为佛教出家“五众”之一。指已受具足戒的男性,俗称和尚。 北魏 杨衒之 《洛阳伽蓝记·永宁寺》:“时有三比丘赴火而死。” 南朝 梁 沉约 《述僧设会论》:“佛率比丘入城乞食,威仪举止,动目应心。” 元 张宪 《酬海藏主纸扇歌》:“终焉不得志,屏弃妻子祝髮为比邱。” 明 徐渭 《九流》诗:“九流 渭 也落何流?戴髮星星一比丘。”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藕花》:“遂髠緇为比邱,云游不知所终。” 胡适 《<西游记>考证》七:“于彼山中,有一比丘名 功德云 。”
比丘是佛教术语,指已受具足戒的男性出家修行者,梵语音译“bhikṣu”,意译为“乞士”“破烦恼者”。根据《汉语大词典》定义,其核心内涵包含以下五方面:
词源解析
该词源于梵语,本义为“乞食者”。《四分律》记载,佛陀规定比丘需以托钵乞食维持基本生活,体现对物质欲望的舍弃(来源:中国佛教协会官网《佛教基本术语释义》)。
宗教身份认定
比丘须受持250条具足戒,完成剃度、传戒等仪式后方可获得此身份。《佛学大辞典》(丁福保编)明确指出,受戒后的比丘需遵守不杀生、不妄语等根本戒律,象征正式成为僧团成员。
社会职能定位
据《南山律宗典籍》记载,比丘承担着“弘法利生”职责,包括诵经修行、主持法会、教导信众。唐代道宣律师强调,比丘需具备“三衣一钵”的简朴生活方式与“上求佛道,下化众生”的精神追求。
历史演变脉络
原始佛教时期比丘多为游方修行者,汉传佛教发展后逐渐形成寺院常住制度。宋代《高僧传》收录的比丘传记显示,中国比丘在唐代已深度参与佛经翻译与宗派创立。
现代实践规范
当代《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规定,比丘需定期参加布萨诵戒,禁止从事商业活动,保持“少欲知足”的修行准则。中国佛教协会定期举办传授三坛大戒法会,延续比丘身份认证体系。
“比丘”是佛教术语,指已受具足戒的男性出家人,其含义可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根据《大智度论》,比丘有五种意译():
比喻用法中,可形容专注信仰或事业的人,如“科学界的比丘”。
如需进一步了解戒律细节或历史演变,可参考佛教经典《大智度论》或相关百科条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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