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坏法令。《商君书·赏刑》:“有善於前,有过於后,不为亏法。”《魏书·世祖纪下》:“功者赏不遗贼,罪者刑不避亲,虽宠爱之,终不亏法。”《隋书·秦孝王俊传》:“上曰:‘我是五儿之父,若如公意,何不别制天子儿律?以 周公 之为人,尚诛 管 蔡 ,我诚不及 周公 远矣,安能亏法乎?’”
“亏法”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为破坏法令,主要出现在古代文献中,具有以下特点:
“亏”指损害、违背,“法”指法令或规则,组合后表示违反或破坏法律条文的行为。这一解释在多个权威古籍中被明确记载,例如《商君书·赏刑》提到“有善於前,有过於后,不为亏法”(即使先前有功,后续犯错也不可违背法令)。
多用于描述违反律法、破坏规则的行为,常见于历史文献或讨论古代法治思想的语境中。例如商鞅变法时强调“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功过分明,不因过往功绩减轻处罚)。
现代语境中较少使用该词,但在讨论法治历史或引用古籍时,仍可能涉及。需注意与“缺乏方法而吃亏”(部分网页误释)区别,后者属于理解偏差。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商君书》《魏书》等原文,或结合法学史研究文献。
亏法是一个汉字词语,拆分部首和笔画为人字底部的亻和右边的水。
该词源于方言词,最初意指欠债或亏损。后来演变为泛指各种欠缺或不足的情况。
亏法在繁体字中的写法为虧法。
在古时候,汉字的写法有很多变体。亏法在古代经常以其本字虧写作「負法」。
以下是一些使用亏法的例句:
以下是一些由亏法组成的词语:
以下是一些亏法的近义词:
以下是一些亏法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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