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泛指中原地区。《书·五子之歌》:“有此冀方。” 蔡沉 集传:“ 尧 授 舜 , 舜 授 禹 ,皆都 冀州 。言 冀 方者,举中以包外也。”《孔子家语·正论解》:“《夏书》曰:‘维彼 陶唐 ,率彼天常,在此 冀 方。’” 王肃 注:“中国为 冀 。”
冀方是汉语古地理名词,特指中国古代九州之一的冀州及其所辖区域,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以下从权威词典与文献角度详细解释:
冀方即“冀州之地”,是中国最早的行政区划概念之一。据《尚书·禹贡》记载,大禹治水后将天下划分为九州,冀州位列首位,为九州之核心,故又称“中土”或“中国之始”。其名称源自“希望”“期望”之意(《说文解字》:“冀,北方州也,从北异声”),象征此地为王畿所在,承载治国安邦之重任。
冀方涵盖今山西、河北大部及河南、山东、辽宁部分地区(《尔雅·释地》:“两河间曰冀州”),黄河与古济水(今卫河)为界标。
汉代冀州辖魏郡、巨鹿等郡(《汉书·地理志》),唐代缩至河北道南部(《新唐书·地理志》),范围随朝代更迭动态调整。
冀方作为华夏文明发源地之一,承载重要文化符号:
“冀,北方州也”,明确其方位属性。
“冀州亦取地以为名也,其地有险有易,帝王所都”,阐释地名渊源与政治意义。
详考冀州历代疆域沿革,称其“山川环带,形胜甲于天下”。
冀方不仅是地理概念,更是承载华夏政治、历史与文化记忆的核心符号,其释义需结合古籍记载与历史语境综合考辨。
“冀方”是一个古典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从以下方面详细解释:
冀方(拼音:jì fāng)指古代对中原地区的泛称。该词源自《尚书·五子之歌》中的“有此冀方”,蔡沉注解为“尧舜禹皆都冀州,举中以包外”,即通过核心区域代指整个中原。
冀州的核心地位
上古时期,冀州是“九州”之一,涵盖今河北、山西、河南北部等区域,曾为尧、舜、禹的都城所在地。因此“冀方”以冀州为中心,扩展代指整个中原文明区域。
文献例证
需注意“冀方”与现代词汇“冀”的区别:
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尚书》《孔子家语》等古籍原文,或查阅汉典等权威辞书(来源:、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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