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宋 时规定官员的服色,三品以上服紫,未至三品者特许服紫,称为“借紫”。 宋 王溥 《唐会要·内外官章服》“四年二月二十三日詔”注:“ 天授 二年八月二十日,左羽林大将军 建昌王 攸寧 ,赐紫金带。九月二十六日,除纳言,依旧著紫带金龟。借紫自此始也。”《宋史·舆服志五》:“ 太宗 太平兴国 二年,詔朝官出知节镇及转运使、副,衣緋、緑者并借紫。知防御、团练、刺史州,衣緑者借緋,衣緋者借紫;其为通判,知军监,止借緋。”《宋史·舆服志五》:“或为通判者,许借緋;为知州、监司者,许借紫;任满还朝,仍服本品,此借者也。”
借紫是古代中国官服制度中的特殊术语,指低品级官员经特许后,可穿着高品级官员的紫色官服。其含义可从以下四方面解析:
“借”指临时性、特许性的使用权限;“紫”特指三品以上高官的紫色袍服。唐宋时期,紫色为官服最高等级色彩,非三品者不得擅服。但部分职位重要或受帝王器重的低品官员,可经敕令“借紫”以示恩荣,实为身份与权力的象征性提升。
借紫者仅在执行职务时可穿紫服,卸任后需归还特权。如宋代地方官赴京奏事,可借紫提升朝堂礼仪规格,但返任后即恢复原服色(《文昌杂录》卷三)。此举既维护官服等级秩序,又赋予职务弹性。
借紫制度折射古代官僚体系的“以服彰权”思想。紫色象征接近皇权的尊贵,通过色彩管理强化等级观念,而特许机制则成为帝王笼络臣属的政治手段(赵翼《陔余丛考》卷二十七)。
参考资料
“借紫”一词在不同语境下有双重含义,需结合历史制度与引申意义进行解释:
一、历史制度中的本义(核心解释)
源于唐宋时期的官员服色制度,具体指三品以上官员可穿紫色官服,未达品级者经特许也可穿紫,称为“借紫”。例如:
二、现代引申的比喻义(次要用法)
部分现代词典将其引申为成语,比喻“借助他人光环提升自身地位”。这一含义源于民间传说(如秦艳借衣的故事),但需注意:
附:服色制度简表
| 服色 | 品级要求 | 特许情况(借服)|
|------|----------------|-------------------------|
| 紫 | 三品及以上 | 未达三品者任职要职可借紫 |
| 绯 | 五品及以上 | 未达五品者外派可借绯 |
| 绿 | 六品及以下 | 无特许借服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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