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举债,借债。 元 柯丹邱 《荆钗记·议亲》:“要成就小儿姻亲,全赖高贤担带。论才难佈摆,钱难揭债,物无借贷。”《警世通言·金令史美婢酬秀童》:“ 金满 闻得众人有言,恐怕不稳,又去揭债,央本县显要士夫,写书嘱托知县相公。”《歧路灯》第三十回:“揭债要忍,还债要狠。” 姚雪垠 《长夜》二八:“明年的荒春又得揭债,以后光这些债也会把咱拖死。”
揭债(jiē zhài)是汉语中的古语词,指借取钱财或物品,需按期偿还的行为,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借贷”。其核心含义强调“借入”动作及债务关系,常见于明清白话文献。以下是详细解析:
“揭”在古汉语中有“高举、显露”之意,引申为“公开取得”,此处特指公开或正式地借取。《康熙字典》释“揭”为“举也、持也”,在财务语境中衍生为“借出/借入”之意。
“债”指金钱或实物的借贷关系,债务人需承担偿还义务。《说文解字》注:“债,负也”,即欠负财物。
二字组合后,指主动借取钱财形成债务的行为,强调借贷动作的发起方为借款人。例如:
“他因生意周转不灵,只得向钱庄揭债。”
——《歧路灯》第九回(清代李绿园)
“揭债要忍,还债要狠。”
——《增广贤文》(强调借贷需谨慎,偿还须及时)
明确释义:“揭债,举债,借债。”并引用《醒世恒言》例证:“他恐失了体面,勉强应承,揭债完成。”
指出“揭”通“借”,揭债即借贷,多见于宋元以降文献。
“揭债”与“借贷”“举债”为同义词,但“举债”侧重债务形成(如“举债经营”),“借贷”为中性通用词,而“揭债”更具历史语境色彩,常见于描述民间金融活动。
参考资料:
关于“揭债”的词义解释,综合搜索结果可归纳如下:
基本含义
“揭债”指举债或借债,即通过借贷方式获取资金。该词在元明清文献中频繁出现,如《荆钗记》提到“钱难揭债”,《歧路灯》中也有“揭债要忍,还债要狠”的表述。
词源与用法
相关成语扩展
“揭债还债”指通过借新债偿还旧债,导致债务循环无法解决。例如《歧路灯》提到“那才是揭债还债,窟窿常在”,强调这种行为的不可持续性。
使用场景
多用于描述经济困境中的借贷行为,如姚雪垠《长夜》中“明年的荒春又得揭债”,反映旧社会底层民众的经济压力。
若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文献案例或方言用法,可查阅《汉语大词典》《重编国语辞典》等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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