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对所掌职事引起争讼。《周礼·春官·大史》:“辩事者考焉,不信者诛之。” 郑玄 注:“谓抵冒其职事。” 孙诒让 正义:“辩, 宋 本并作‘辨’,今据 唐 石经正。‘辩事’与前‘辩灋’义同,亦谓以职事争讼者……注云‘谓抵冒其职事’者,羣执事各有当掌之职事,凡慢废不修与专擅侵官,因而争讼者,皆为抵冒。”
(2).谓明确自己所担负的职务。《管子·五辅》:“君择臣而任官,则事不烦乱;大夫任官辩事,则举措时。” 尹知章 注:“辩,明也,能明所任之事也。”
辩事是一个由"辩"与"事"构成的复合动词,其核心语义可拆解为两个层面:
一、基本释义 "辩"在《汉语大词典》中解释为"辩论、申辩、辨别",包含理性分析与逻辑论证的思维过程。"事"在《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定义为"事务、事情",特指具体的行为活动或待处理事项。组合后,"辩事"指通过辨析论证来处理事务的完整过程,包含从问题分析到解决方案制定的系统性思维活动。
二、构成分析
三、用法示例 古代文献中可见"辩事明理"的典型用法,如《韩非子·说难》记载:"凡说之务,在辩事而矜庄",强调处理政事时需保持严谨的论证态度。现代语境中多用于司法、学术等专业领域,特指通过逻辑论证解决复杂问题的过程。
四、相关概念 与"辩事"构成语义关联的词汇包括:
“辩事”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不同角度解释,具体如下:
“辩事”由“辩”(辩论、争辩)和“事”(事情、活动)组成,字面指辩论或争论的事情。常见于需要逻辑表达与观点交锋的场合,如法庭辩论、学术讨论等。
因职事引起的争讼
根据《周礼·春官·大史》记载,“辩事者考焉,不信者诛之”,指因职务问题引发的争议或诉讼。例如官员因职责履行不当而产生纠纷,需通过辩论或法律程序解决。
明确自身职务
《管子·五辅》中提到“大夫任官辩事,则举措时”,强调通过辩论或分析来明晰职责,确保事务处理得当。这一用法更偏向于职责的界定与执行。
“辩事”与“辨事”易混淆,后者通“辩”,但“辨”本义为区分、分析(如“明辨是非”),仅在特定文献中与“辩”通用。用户问题中的“辩事”应以“辩论”相关含义为主。
如需进一步探讨具体文献案例或现代应用场景,可参考《周礼》《管子》等古籍,或结合实际辩论场景分析。
半会鉢头察恕辞馆丹池彫衰都波都酿队副鲠愤共话公族贯变豪宴黑冒黄钟瓦釜讳言借单,借单儿解惑释疑积灰祭蜡精算几彖狂刀矻蹬蹬枯矾刳脂剔膏拉锁子寥纠辽宁劣衿黎户厖昧没倒断没了落麪茶密意木嚼扑挑千里共婵娟请举青莲界榷官曲趣区阳人萌日制沙笼施髢瘦香娇蜩蟧剃工同源屯紥拓落不羁托说委貌相假小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