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黎 族的户籍。《清会典·户部·尚书侍郎职掌五》:“正天下之户籍,凡各省诸色人户,有司察其数而岁报於部,曰烟户。凡户之别,有民户……有 黎 户。”原注:“ 广东 琼州 所属有 黎户 。”参见“ 烟户 ”。
“黎户”在现代汉语词典及古籍文献中均未收录为规范词目。从构词角度可拆解分析:“黎”本义指黍类植物,引申为“众多”(如“黎民”指百姓),《说文解字》释“黎,履黏也”;“户”指单扇门,后泛指民居、家庭单位,《礼记·月令》载“蛰虫坏户”即用此义。二字组合在古汉语中未见成词用例,推测可能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地方方言词汇:部分地区可能存在“黎户”作为民间俚语,如福建方言中将“黎”与“来”混用,但缺乏权威文献佐证。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汉语方言大词典》中未收录该词条。
二、古籍抄写讹误:存在与“黎户”形近的“黧户”,见于清代《日知录》注释“黧黑之户”,指代贫困百姓;另有“闾户”为古代户籍单位,《汉书·食货志》载“五家为邻,五邻为里,四里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但均与“黎户”无直接关联。
建议使用者核对原始语境,若属生造词或专业术语,需结合具体使用场景重新考据。
“黎户”是一个具有历史背景的词汇,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下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黎户(拼音:lí hù)指黎族的户籍,属于清代户籍分类中的一种。这一术语主要用于描述广东琼州(今海南地区)黎族居民的户籍身份,与“民户”“商户”等并列,属于官方户籍管理制度的一部分。
根据《清会典·户部》记载,清代户籍分为多种类型,包括民户、商户、黎户等。其中“黎户”特指海南黎族聚居地区的户籍,由地方官员统计后上报至户部。例如:
《清会典》原文:“正天下之户籍……有民户、有黎户。”
原注:“广东琼州所属有黎户。”
部分非权威来源(如)提到“黎户”形容“家中贫穷、生活困苦”,但这一说法缺乏历史文献支持,可能是对“黎民”(普通百姓)或“户”的误读。建议以权威历史典籍和户籍制度相关解释为准。
如需进一步了解清代户籍分类,可参考《清会典》或地方志相关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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