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捧持。 汉 王充 《论衡·纪妖》:“妖气象人之形,则其所賷持之物,非真物也。”《法苑珠林》卷一○九:“賫持珍宝,赠遗与王。” 宋 苏轼 《论高丽进奉第二状》:“今来又访问得还是本院行者姓 颜 人,賷持 净源 真影舍利,随舶舩过海。”
齎持:携带;携持。《史记·李斯列传》:“ 秦王 乃拜 斯 为长史,听其计,阴遣谋士齎持金玉以游説诸侯。” 南朝 梁 周捨 《上云乐》:“復有奇乐章,齎持数万里。”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下:“潮退,见一异物立於波中,褐色,有毛,有牙,有脚,有鼻,有耳,骨软似不任齎持。”
赍持(jī chí)是古汉语中的复合动词,意为手持、捧持,强调以恭敬或庄重的姿态携带某物。该词由“赍”与“持”两个语素构成,常见于古代文献,现代汉语已较少使用,但在解读典籍时仍需准确理解其义。
本义指携带、持拿,引申为赠送、怀着(情感)。《说文解字》释为“持遗也”,即持物相赠。如《周礼·地官》载“赍盗贼”,指持兵器追捕盗贼。
表示用手执握、支撑或维持,如“持剑”“持节”。二字组合后,“赍持”强化了“手持某物并保持状态”的动作内涵。
东汉《太平经》载:“赍持策杖,以化愚俗”,描述修道者手持符策法器教化民众,体现仪式中的郑重姿态。
《汉书·西域传》记大宛国“赍持珍宝”朝贡汉廷,凸显使臣捧持贡品以表尊崇。
唐代变文《伍子胥变文》有“赍持痛恨”,借手持物象隐喻心怀悲愤,属修辞性用法。
“赍持”的实体持物义渐被“手持”“捧持”取代,但作为语素保留在“赍志”(怀揣志向)、“赍恨”(怀恨)等词中。理解该词需结合具体文本语境,区分其表示具体动作或抽象情感的双重功能。
权威参考资料
“赍持”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可从以下两方面解析:
捧持
指双手恭敬地托举或持有物品,常见于宗教、礼仪场景。例如《法苑珠林》卷一九提到“賫持珍宝,赠遗与王”,描述携带宝物进献的情景。苏轼《论高丽进奉第二状》中“賷持净源真影舍利”也体现了对宗教圣物的郑重持奉。
携带
广义上指随身带着某物,如《史记·李斯列传》中“秦王乃拜斯,赍持金玉以游说诸侯”,强调政治活动中携带财物进行外交。王充《论衡·纪妖》则通过“赍持之物非真物”说明虚幻之物的携带。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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