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分辩解释。辨,通“ 辩 ”。《新唐书·奸臣传下·柳璨》:“ 玄暉 惧,由往辨解。” 鲁迅 《且介亭杂文末编·文人比较学》:“该承认就承认,该辨解的也辨解,态度非常磊落。”
(2).辨别理解。 茅盾 《子夜》十一:“一连串奇怪的事情,究竟主吉主凶,她急切间可真辨解不来。”
"辩解"是由"辩"与"解"构成的复合动词,指通过分析说明来澄清事实或消除误解的行为。该词在《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中被定义为"对受指责的某种见解或行为加以解释",《汉语大词典》进一步解释其包含"辩白解释"的双重语义。
从构词法分析,"辩"字从辛从言,本义为通过语言陈述分辨是非,《说文解字》释为"治也";"解"字从刀从牛,原指解剖分析,引申为解释说明。二字组合形成"通过分析性陈述来消解争议"的复合语义。
语用学层面,该词多用于书面语境,常见于司法文书、学术论辩等需要逻辑论证的场合。北京大学《现代汉语虚词词典》指出其常与"试图""进行"等动词搭配,构成"试图辩解""进行辩解"等正式表达。
近义词辨析方面,"辩白"侧重澄清事实,"申辩"强调正式申诉,而"辩解"更注重逻辑论证过程。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特别标注该词具有"包含论证过程"的语义特征。
典型用法如:"针对学术不端指控,研究团队提交了长达百页的实验数据辩解"(《人民日报》语料库用例)。此类用法印证了《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强调的"需辅以事实依据"的运用原则。
“辨解”是一个汉语词语,读音为biàn jiě,其含义在不同语境中有不同侧重点。以下是综合多个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分辩解释(通“辩”)
指通过分析、辩驳来澄清事实或消除误解。例如《新唐书》中的记载:“玄暉惧,由往辨解。”此处的“辨”与“辩”相通,强调语言上的解释行为。
辨别理解
侧重于通过分析、判断来理解事物本质。茅盾在《子夜》中提到:“一连串奇怪的事情,究竟主吉主凶,她急切间可真辨解不来。”这里的“辨解”强调对复杂现象的理性认知。
与“辩解”的关系
部分文献(如、5、10)指出,“辨解”中的“辨”通“辩”,因此二者可互通,均指向通过语言或逻辑进行解释的行为。但“辨解”更强调“辨别”与“解释”的双重过程。
特殊语境下的含义
个别低权威性来源(如、5)提到“承认对事件负责但拒绝承认错误”,但此用法缺乏广泛文献支持,需结合具体语境判断。
分辩解释
《东周列国志》:“惠后再三在襄王面前辩解求恕。”
(注:此处“辩解”与“辨解”互通)。
辨别理解
“面对复杂的数据,他需要仔细辨解其中的关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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