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嫁妇女。《中国近代文论选·中国小说大家施耐庵传》:“即如 潘金莲 ,必写其为婢女; 阎婆惜 ,必写其为流娼; 潘巧云 ,必写其为醮妇;托根小草,笔墨便不嫌褻。”
醮妇(jiào fù)是汉语中的一个古语词,其核心含义指再嫁的妇女,即改嫁或第二次结婚的女子。该词由“醮”与“妇”组合而成,需结合古代文化背景理解其具体内涵:
本义指古代冠礼、婚礼中的一种敬酒仪式。《说文解字》释为“冠娶礼祭”,后特指女子再嫁。如《礼记·昏义》载“父亲醮子而命之迎”,指婚礼敬酒仪式;而“再醮”则专指女子改嫁,如清代《称谓录·再嫁》称“再嫁曰再醮”。
泛指已婚女性。
“醮妇”一词的形成与古代婚姻制度密切相关:
明确释义:“醮妇,即再嫁的妇女。”并引清代赵翼《陔余丛考·醮》:“妇人再嫁曰再醮,盖醮为婚礼之一。”
释“醮”字条:“特指女子嫁人。再嫁称再醮。”
记载婚礼中“醮”的仪式,为词源提供礼制依据。
现代汉语中“醮妇”已罕用,但“再醮”仍存于历史文献研究。当代更倾向使用中性词“再婚妇女”,反映社会观念变迁。
参考资料:
“醮妇”是一个汉语词汇,具体解释如下:
醮妇(拼音:jiào fù)指再嫁妇女,即改嫁的女子。该词多用于古代文献或文学作品中,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
在《中国近代文论选·中国小说大家施耐庵传》中,作者提到《水浒传》人物潘巧云时,称其为“醮妇”,以强调其再嫁身份,体现古代对女性婚姻状态的特定描述。
该词带有一定的历史语境色彩,现代语境中可能隐含贬义或陈旧观念,需根据具体语境谨慎使用。
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文献中的具体用例,可参考、6等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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