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嫁婦女。《中國近代文論選·中國小說大家施耐庵傳》:“即如 潘金蓮 ,必寫其為婢女; 閻婆惜 ,必寫其為流娼; 潘巧雲 ,必寫其為醮婦;托根小草,筆墨便不嫌褻。”
“醮婦”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醮婦(拼音:jiào fù)指再嫁婦女,即改嫁的女子。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文學作品中,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
在《中國近代文論選·中國小說大家施耐庵傳》中,作者提到《水浒傳》人物潘巧雲時,稱其為“醮婦”,以強調其再嫁身份,體現古代對女性婚姻狀态的特定描述。
該詞帶有一定的曆史語境色彩,現代語境中可能隱含貶義或陳舊觀念,需根據具體語境謹慎使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文獻中的具體用例,可參考、6等來源。
《醮婦》是一個中文詞彙,用來形容被迫和其他人發生性關系的女性。這個詞具有貶義,通常用來指責那些被強迫進入婚姻或與其他男性有不尋常關系的女性。
《醮婦》由兩個漢字組成:醮(jiào)和婦(fù)。
醮(jiào)的部首是酉,并且由11個筆畫組成。
婦(fù)的部首是女,并且由6個筆畫組成。
《醮婦》一詞最早出現在古代文獻中,用來描述受封建家庭束縛的女性。這些婦女常常是年輕的未婚女性或******,被迫與不受法定婚姻保護的男性發生性行為。
《醮婦》是《醮婦》的繁體字,其部首和筆畫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寫作《醮婦》的漢字形式可能略有不同,但整體意思保持基本一緻。
1. 這個小姑娘成了醮婦,真是一個悲慘的命運。
2. 她被迫與一個陌生男子發生關系,從此變成了一個醮婦。
1. 醮婚(jiào hūn):指被迫或非自願的婚姻關系。
2. 醮娃(jiào wá):指被迫或非自願生育子女。
1. 妓女:指從事性行業、以獲取金錢的女性。
2. 淫婦:指行為放蕩的女性。
貞婦:指行為端莊、忠貞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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