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体”的汉语词典释义
在汉语词典学范畴中,“简体”一词的核心含义指字形结构经过简化的汉字,与“繁体”相对。其详细释义可从以下层面解析:
一、基础释义:字形简化 “简体”特指汉字在书写形式上笔画较少、结构更简洁的形体。它是汉字在历史演变与现代社会应用需求下,通过官方规范或约定俗成方式简化后的标准字形。例如“国”(简)相较于“國”(繁)、“学”(简)相较于“學”(繁),笔画明显减少,书写效率提升。
二、历史与规范层面
简化历程
汉字简化自古有之(如隶变楷化),但现代“简体”主要指20世纪50年代起中国大陆推行的系统性简化方案。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及后续修订的《简化字总表》是官方规范依据,确立了2235个简体字的法定地位。
地域差异
中国大陆全面使用简体字;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亦采用相近标准。台湾、香港、澳门等地则以繁体字为主流,但部分场合(如手写、屏幕显示)会自然出现简体字形。
三、语言学特征
权威来源参考:
商务印书馆出版,定义“简体”为“笔画经简化的汉字形体”。
商务印书馆官网介绍(需订阅访问全文)
中国大陆简体字体系的法定基础文件。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合作编纂,对比简繁体差异。
中华语文知识库(台湾地区学术平台)
应用提示
简体字在提升书写效率、普及教育中作用显著,但需注意与繁体字在古籍研究、书法艺术等场景的功能互补性。使用者应依据语境选择合规字形。
“简体”通常指“简体字”,是中国大陆自20世纪50年代起推行的汉字简化形式,与“繁体字”相对。以下是详细解释:
1. 定义与背景 简体字是通过简化笔画、合并字形等方式形成的汉字书写体系,主要目的是提高识字率和书写效率。这一改革始于1956年《汉字简化方案》的颁布,最终在1964年形成《简化字总表》。
2. 简化原则
3. 应用范围 中国大陆、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以简体字为官方文字,而台湾、香港、澳门仍主要使用繁体字。联合国自2008年起也采用简体字作为中文官方书写标准。
4. 争议与讨论
5. 与繁体字的关系 简体字约80%源于历史俗体字或草书楷化,并非完全新创。例如「从」(從)在汉代已有简化写法。
当前中国大陆实行的《通用规范汉字表》(2013版)共收录8105字,是现行标准。如需具体案例或对比分析,可提供更多汉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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