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监临主守;监督看守。《唐律·名例二·十恶反逆缘坐》:“即监临主守,於所监守内犯姦盗略人,若受财而枉法者亦除名。” 唐 杨炯 《庭菊赋》序:“天子幸於 东都 ,皇储监守於 武德之殿 。”《宣和遗事》后集:“当时北国皇帝专使我二人监守你父子。”《水浒传》第五四回:“小人是当牢节级 藺仁 前日蒙知府 高廉 所委,专一牢固监守 柴进 。”《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八6*九回:“我到这里陪你,就是要监守住你,防到你有三长两短的意思。”
(2).指监督看守的人。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用刑》:“然又有行枷,其製薄少,可戴负而行无难也,孰知仇奸买浼监守,倾仆其人,颈喉断絶。” 胡道静 《片断回忆业师陈乃乾》:“老师归仙之日,我陷狱中。老伴每月得一探监,见面时间不逾十分钟,左右又有监守。”
关注词典网微信公众号:词典网,回复:监守汉语 快速查询。
监守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主要包含两层核心含义:
监督看守
指对财物、场所或人员等进行看管和监督的行为。例如《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明确将“监守”解释为“看管”,强调其监护、管理的职能属性。该词常出现在“监守自盗”等固定搭配中,突显责任主体与监管对象的关联性。
职务性责任
引申为因职务所需承担的看守职责,带有法律或契约赋予的责任属性。如《汉语大词典》收录其古义“主管看守”,表明该词自古代便与职务行为紧密相关,现代用法中仍保留这一特征,常见于法律文书或管理制度描述。
补充说明:
权威参考来源:
(注:因词典类内容通常需引用纸质出版物或权威数据库,此处未提供网页链接,但标注了可公开查证的文献版本信息。)
“监守”是一个汉语词语,通常指监督看守或监临主守的职责。以下是详细解释:
监督看守
指对特定对象(如物品、场所、人员)进行持续的监管和保护。例如:
选举时票箱由专人监守。()
监临主守
古代法律术语,指官员或责任人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行为负有监督和管理的义务。如《唐律》中规定,监守者在职责范围内违法需受重罚()。
总结来看,“监守”既包含具体的监督行为,也涉及法律和道德层面的责任,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
白鷄年笆篱版口豹猫舶贾不废江河乘罅喘鸣初衷次丁灯椀调譺调亭独子恶水访恤飞丸锋镝風色丰泰浮宫府僚公卖够劲儿扈狩结局衿棍尽让磕叉宼粮狼狠榔头了悟砺带河山六五陋僻卵清马札面分面试宁日女弟盘涡抨章皮屦砌叠岂乐青泥信栖住商敌摄守时辈式瞻亡比骛望闲在小康小阕霄壤訢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