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称“ 箭室 ”。亦称“ 箭箙 ”。古时用以盛放弓箭之具。《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檿弧,桑弓也。萁服,盖以萁草为箭服,近射妖也。” 颜师古 注:“檿,山桑之有点文者也。木弓曰弧。服,盛箭者,即今之步叉也。萁草,似荻而细,织之为服也。” 南朝 梁 刘孝威 《结客少年行》:“ 居延 箭箙尽, 疏勒 井泉枯。” 南朝 梁 庾肩吾 《被使从渡江》诗:“夜剑动星芒,秋朝惊箭服。” 隋 何妥 《长安道》诗:“车轮鸣凤辖,箭服耀鱼文。”《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左乌嗥之雕弓,右 夏 服之劲箭” 唐 司马贞 索隐:“案 夏羿 ,善射者。又服,箭室之名,故云 夏 服。” 唐 李贺 《黄家洞》诗:“黑幡三点铜鼓鸣,高作猿啼摇箭箙。” 宋 陆游 《兰亭道上》诗之四:“箭箙弓弢小猎回,壮心自笑未低催。”
"箭服"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语境的专业词汇,其核心含义指古代射箭活动中使用的箭袋或箭囊。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箭服"由"箭"(弓箭的矢)和"服"(佩带、容器)构成,特指用皮革或织物制作的箭矢收纳器具,多配有系带便于悬挂腰间。该词最早见于《周礼·夏官》中"司弓矢掌六弓、四弩、八矢、箙服"的记载,东汉郑玄注疏明确指出:"箙,盛矢器也,今谓之步叉,又谓之箭服",印证其作为军事装备的实用功能。
从形制演变观察,《释名·释兵》描述其"受矢之器,以皮曰鞬,织竹曰笮",说明不同材质的箭服在汉代已有细分。唐代《通典·兵典》更记载骑兵用"胡禄"(弧形箭囊)与步兵用"步叉"(方形箭袋)的形制差异,体现古代军事装备的系统性。这类器具在考古实证中亦有佐证,如湖北随州曾侯乙墓出土的战国漆木箭箙,印证了《考工记》"函人为甲,韗人为箙"的手工业分工记载。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虽已退出日常使用,但在历史文献研究、传统射艺复兴运动及古代军事题材创作中仍具学术价值。清代《康熙字典》将其归入"竹部",强调其早期以竹木为材的制作特征,而《辞源》修订本则着重考辨其与"鞬""箙"等异体字的关联。
“箭服”是古代用于盛放弓箭的器具,在不同文献中也被称为“箭室”或“箭箙”。以下是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箭服是古代射箭时存放弓箭的容器,材质多为草编或皮革,形制类似现代的箭袋。其名称因时代和材质差异有多种变体,如“箭箙”多见于南朝文献(如《结客少年行》),而“箭室”则更早见于《汉书》。
历史记载
《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提到“萁服”,即用萁草(类似荻草的植物)编织的箭服,颜师古注其为“步叉”(古代箭袋的别称),并强调其便携性和实用性。
功能与设计
箭服通常与弓配套使用,便于携带箭矢。其设计注重实用性,如萁草编织的版本轻便耐用,适合行军或狩猎场景。部分箭服还可能配有固定装置,确保箭矢在移动中不易脱落。
文化关联
箭服不仅是实用工具,也反映了古代军事和礼仪文化。例如南朝诗中“居延箭箙尽”暗喻战争消耗,侧面体现箭服在军事中的重要性。
如需进一步了解箭服的形制演变或考古发现,可参考《汉书》注释及古代兵器研究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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