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掌管有关皮革制作的官吏。《礼记·祭统》:“夫祭有畀、煇、胞、翟、閽者,惠下之道也……煇者,甲吏之贱者也。” 孔颖达 疏:“言韗人之官,掌作鼓木,张皮两头,鞔之以为鼓。是韗磔皮革之官。”
甲吏是古代汉语中的复合词,由“甲”与“吏”组合而成。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甲”在先秦时期可指代军士或铠甲,而“吏”为职官统称,因此“甲吏”特指掌管甲兵装备或负责军务调度的低级官吏,常见于周代军事管理体系。例如《周礼·夏官》记载,甲吏需监管兵甲器械的存储与分配,其职能兼具物资管理与军事协从性质。
在词源演变中,“甲吏”一词的使用范围随历史发展逐渐缩小。汉代以后,随着职官制度细化,相关职责多由“库曹”“兵曹”等专职部门接管,“甲吏”成为历史文献中的特定称谓。《说文解字注》亦指出,该词体现了古代军事体系中“以器任人”的职事分配原则,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甲吏”是古代掌管皮革制品制作的官吏,其具体含义及背景如下:
“甲吏”读作jiǎ lì,指古代负责皮革加工、鼓类器具制作的官员。该词源于《礼记·祭统》,在文献中多与祭祀礼仪相关。
《礼记·祭统》记载:“煇者,甲吏之贱者也。” 孔颖达对此注解:“韗人之官,掌作鼓木,张皮两头,鞔之以为鼓”,说明甲吏(即“韗人”)的职责包括鞣制皮革、制作鼓具等工艺。
“甲”在天干中为首位,引申为“首要”或“首位”,但此处“甲吏”的“甲”特指皮革制品(如甲胄、鼓皮),与官职职能直接关联。
“甲吏”是古代兼具技术性与礼仪性的基层官吏,其职能反映了传统手工业与礼制社会的紧密联系。如需更完整文献考据,可参考《礼记》原文及历代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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