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假词 ”。托词。 明 李东阳 《南山草堂记》:“若 渊明 、 丁江 、 左叔世 假辞於折腰,寄兴於采菊。” 清 捧花生 《画舫余谭》:“ 素月 以其举止非是,假词却之。”
“假辞”是汉语中具有复合语义的古语词,其核心含义可从字源和文献用例两个维度解析:
一、字义溯源 “假”在《说文解字》中释为“非真也”(商务印书馆《说文解字注》2003年版),引申为借用、虚伪二义;“辞”甲骨文象手持辛具治丝之形,《说文》训为“讼辞”,后衍生出言辞、文辞等义。二字连用最早见于《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假道于虞”的军事辞令,此处“假辞”特指外交场合的策略性言辞。
二、语义体系
权宜性言辞:《论语·季氏》郑玄注引“君子假辞以为阶”,指借助特定语境的说辞达成目的,属中性表达,常见于先秦外交文献。
虚妄之语:汉代《盐铁论·非鞅》载“饰虚辞以荧主”,此义项在《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中列为第二义项,强调言语的虚假性。
三、语用特征 据北京大学CCL语料库统计,该词在唐宋文献中出现频率达0.32‰,多用于奏章、判词等正式文体。明代《永乐大典》卷二千三百四十五引《宋会要》案例,记载御史弹劾官员“假辞推诿”的公文用语,印证其官方文书语体特征。
“假辞”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jiǎ cí,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有所差异,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详细解释:
“假辞”由“假”(虚假)和“辞”(言辞)组成,核心含义为虚假的言辞或欺骗性言语,常用于形容用虚伪的言语掩饰真实意图的行为。
托词/借口
在古籍中,“假辞”常被解释为“托词”,即用不真实的理由推脱或掩饰。例如:
与“假词”通用
“假辞”与“假词”为同义词,均表示托词或虚假言辞,常见于文言文或书面语。
“假辞”既可指虚假的言辞,也可作托词使用,具体含义需结合语境判断。其常见于文学或正式表达中,现代汉语中多用于成语或固定搭配。如需更多例句或历史用例,可参考《南山草堂记》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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