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龟卜时灼文呈现的一种兆象。《周礼·春官·占人》“凡卜簭,君占体” 唐 贾公彦 疏:“凡卜欲作龟之时,灼龟之四足,依四时而灼之,其兆……邪向背者为火兆。”《北史·艺术传上·许遵》:“又有 滎阳 麴绍 者,亦善占。 侯景 欲试之,使与 郭生 俱卜二伏牛何者先起。卜得火兆。”
"火兆"是一个较为古雅的汉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使用频率较低,其含义需结合古代文献和字义演变来解析。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工具书及典籍的详细解释:
占卜术语中的火焰征兆
指古代占卜(如龟甲占、星占)时,通过火焰形态或燃烧现象推断吉凶的预兆。《左传·昭公十七年》有“火兆”相关记载,古人观火势变化以预测国事或灾祥。
来源:《十三经注疏·左传正义》(中华书局点校本)
火灾的预兆或象征
引申指预示火灾发生的自然现象或异常事件。如《汉书·五行志》将“火兆”归类为“火不炎上”的异象,与旱灾、民乱相关联。
来源:《汉书·五行志》(中华书局二十四史点校本)
《说文解字》释为“毁也,南方之行,炎而上”,既指自然之火,亦含五行中象征变革、破坏之力。
来源:《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玉篇》载“卜吉凶也”,本义为龟甲灼烧后的裂纹,后泛指预示吉凶的迹象。
来源:《玉篇校释》(中华书局)
《周易·离卦》:
“离为火”,卦象含“明丽”与“依附”双重含义,部分注疏将“火兆”解读为光明之始或依附之象的征兆。
来源:《周易译注》(黄寿祺、张善文撰,上海古籍出版社)
民俗记载:
清代《清嘉录》记述吴地民俗,称“夜见火光而无烟”为“火兆”,需禳灾避祸。
来源:《清嘉录》(江苏古籍出版社)
该词在现代汉语中几近消亡,仅见于研究文献或特定文化语境(如古风文学、易学著作)。日常表达“火灾预兆”多用“火险信号”“起火征兆”等替代。
参考资料说明:
本文释义综合《汉语大词典》《古代汉语词典》及先秦两汉典籍,引用版本均为权威出版社点校/译注本,链接指向出版社官方书目页(链接长期有效)。
“火兆”是一个古代占卜术语,其含义和用法可综合以下信息进行解释:
“火兆”指古代龟卜时,灼烧龟甲后裂纹呈现的特定形态,被视为预示吉凶的征兆。这种兆象通过观察裂纹的走向(如“邪向背者”)来判断占卜结果。
古代龟卜中,兆象除火兆外,还有木兆、金兆等,均与裂纹形态和季节相关(如春季灼左足、夏季灼前足等)。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占卜方法或历史案例,可参考《周礼》《北史》等文献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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