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避隐瞒。《魏书·杨昱传》:“ 灵太后 尝从容谓 昱 曰:‘自薄德化不能感亲姻,在外不称人心,卿有所闻,慎勿讳隐。’” 宋 洪迈 《夷坚丙志·饶氏妇》:“妾有过,则对主人显言,虽数十里外田畴出纳为欺亦即日举白,无一讳隐。”
讳隐(huì yǐn)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含义需从构词和古典文献用例中综合理解。以下是基于权威汉语词典和古籍的详细解释:
避讳与隐瞒
讳指因忌讳而回避不言(如避尊者名讳),隐指刻意隐藏真相。二字结合强调因顾忌而有意掩饰事实的行为。
例: 《后汉书·蔡邕传》载:“事不讳隐,有国者所当崇也。” 指治国者应直面问题而非隐瞒。
为尊者讳的伦理准则
在古代礼制中,特指为维护尊长或君主的尊严而隐去其过失。如《春秋公羊传》提倡“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体现儒家伦理观。
“讳”意为避忌不言(如“讳疾忌医”),“隐”意为藏而不露。合指因有所顾忌而隐瞒真相,常见于史书评议(如《史记》对帝王过失的曲笔)。
清代学者顾炎武《日知录》批评史官“讳隐失实,非信史也”,强调实录精神的重要性。
该词浓缩了中国传统社会“名实之辩”与“礼法冲突”:
权威参考文献:
(注:因古籍原版无直接网页链接,标注版本信息供学术查证;现代词典释义参考纸质权威出版物。)
“讳隐”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huì yǐn,其核心含义为回避隐瞒,常见于古代文献中。以下是详细解释:
该词体现了传统文化中对“直言”与“隐忍”的辩证态度,需结合具体语境理解其褒贬倾向。例如,在《魏书》中,“讳隐”带有负面色彩,而在某些场合可能被视为保全他人的策略。
如需进一步了解例句或历史用法,可参考《魏书》《夷坚志》等古籍,或查阅权威词典来源。
豹略宝算宝相枝八珍鞞芾惨无人道虿尾书诚质粗率殿庭调责恶运風勸钢砂高不成低不就钩鐮刀桧楫固体燃料杭绸函询后章简本江北江陬焦朽结驩机会成本菁翠廐卒看碧成朱克贼老雇竻竹陵虚六月雪理知梅三脑殻千叮咛万嘱咐的解释强仕乾僵羣籍人样豭驹如许桑陆生佛设事失马时霎师直为壮四位务头屋下盖屋五钟邪不干正谢公墩写韵亭欣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