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理。 鲁迅 《坟·摩罗诗力说》:“惟文章亦然,虽缕判条分,理密不如学术,而人生诚理,直笼其辞句中,使闻其声者,灵府朗然,与人生即会。”
诚理是汉语中的复合词,由“诚”与“理”二字构成,其核心含义指真实不虚的道理或准则,强调道理本身的真实性与内在必然性。以下从语义、用法及权威来源角度分述:
“诚”的本义
“诚”指真实无妄、不欺不伪。《说文解字》释为“信也”,即言行一致、内外如一。在哲学语境中,“诚”更蕴含宇宙本体之真实(如《中庸》“诚者,天之道也”)。
“理”的本义
“理”指事物内在规律或法则。《说文解字》称“治玉也”,引申为纹理、条理,后发展为自然规律(如“天理”)、道德准则(如“伦理”)。
合成词“诚理”
二字组合后,强调符合客观规律且真实无伪的真理。例如:
“诚理不可移,人心当自省。”(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
此处指真理具有不可篡改的客观性。
《汉语大词典》(上海辞书出版社)
定义“诚理”为:“真实的道理。”例证引《朱子语类》:“须是穷得诚理分明。”
(来源:汉语大词典)
《古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
释“诚”为“真实、的确”,“理”为“道理、法则”,复合词指“不可更易的真理”。
(来源:商务印书馆工具书)
《辞源》(修订本)
强调其古典用法,引《荀子·不苟》“诚信生神”注:“诚理至则通于神明。”
(来源:辞源数据库)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此处的“诚”即宇宙本体之理,为“诚理”的哲学根基 。
“理者,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名也,是故谓之分理;在物之质,曰肌理,曰腠理,曰文理;得其分则有条而不紊,谓之条理。”
阐释“理”与“诚”结合后的客观性 。
“诚理”是融合真实性(诚)与规律性(理)的汉语经典概念,常见于哲学、伦理学及文献训诂,其权威释义可参考《汉语大词典》《辞源》等工具书。
“诚理”一词的释义可综合多来源信息归纳如下:
该词由“诚”(真实、真诚)与“理”(道理、道义)组合而成,核心含义指言辞真实且合乎道理,强调言行符合真实性与道义原则。
日常语境
多用于评价人的言行或观点,如形容某人论述既真实又具备逻辑合理性,体现对事实与道德的尊重。例如:“他的发言充满诚理,令人信服。”
文学与哲学语境
鲁迅在《摩罗诗力说》中将其引申为“真理”,指代反映人生本质的深刻道理。如文中提到:“人生诚理,直笼其辞句中”,强调文学作品通过语言传递真理的力量。
部分词典(如汉典)直接将其定义为“真理”,但需注意语境差异:日常使用侧重“真实合理”,文学语境则偏向哲学层面的真理表达。
如需进一步探究该词在具体文本中的应用(如鲁迅著作),建议查阅文献原文或权威文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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