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死难之地。 明 王绅 《滇南恸哭记》:“遂遇害,时为腊月二十四日未申时……讳所,则今之 观音寺 前 三市街 。”
“讳所”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可通过以下分析理解:
讳所(拼音:huì suǒ)指代死难之地,即因灾难、战乱或重大伤亡事件而成为忌讳提及的场所。例如明代王绅《滇南恸哭记》中记载:“讳所,则今之观音寺前三市街”,即用该词描述遇害的具体地点。
该词多见于古籍,典型例句为明代王绅对遇害地点的描述:“遂遇害……讳所,则今之观音寺前三市街”。可见其实用场景多与历史事件记录相关。
当代使用较少,主要见于文献研究或特定语境中对历史事件的描述。如需扩展,可参考《汉语大词典》等权威辞书。
《讳所》是一个汉语词语,通常用作动词,意思是避讳或回避谈论某个话题或提及某个事物。
《讳所》的拆分部首是言,拆分后的笔画数为15画。
《讳所》一词源自于古代汉字,其繁体字为「諱所」。
古代汉字写法相对于现代有所不同,「諱所」的古汉字写法则为「誾所」。
1. 他的过去是个讳所话题,大家都不愿提起。
2. 出于某种原因,他总是讳所家庭背景。
1. 讳谈:避免谈论某个话题。
2. 讳莫如深:回避而使人更加好奇。
3. 忌讳:有所顾虑或避免。
回避、避谈、闪烁其词
明言、坦诚、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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