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纳钱财以赎罪或取得官爵功名。 南朝 梁武帝 《更开赎刑诏》:“ 尧 舜 以来,便开赎刑,中年依古,许罪身入貲。”《新五代史·南平世家·高季兴》:“ 季兴 少为 汴州 富人 李让 家僮。 梁太祖 初镇 宣武 , 让 以入貲得幸,养为子,易其姓名曰 朱友让 。” 明 沉德符 《野获编·科场·纳粟民生高第》:“惟 成化 丙午, 罗文肃 累试有司不録,遂以俊秀入貲,举 顺天 解元,次年登进士,为遮常。” 明 谢肇淛 《五杂俎·事部三》:“ 汉 卜式 、 司马相如 皆入貲为郎,则知古者鬻爵之制,其来已久。”
入赀是古代汉语中的制度性用语,指通过缴纳财物获取官职或功名资格的行为,亦称“纳赀”“捐纳”。其核心含义包括两方面:
历史背景:入赀制度在汉代已形成体系,至明清时期更为规范。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汉景帝时因边郡粮草不足,允许百姓“入粟县官”以换爵位或免罪。唐代后逐渐演变为科举制的补充,但长期被视为“异途”出身。
文献例证:
相关概念:与“荫补”“科举”并列,入赀属于古代官僚选拔中的“财选”范畴,但其社会评价较低,被认为“非正途”。现代研究中,学者多从经济史角度分析其财政功能及社会影响。
“入赀”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在不同语境中略有差异,以下是综合权威来源的详细解释:
拼音为rù zī,指通过缴纳钱财来赎罪或获取官爵、功名。这一制度在古代常见于捐官、赎刑等场景,例如《史记》中提到的“入粟补官”即属此类。
此制度始于秦汉,兴盛于明清。例如清代“捐纳”允许民众通过捐银获得监生资格,本质是“入赀”的延续,反映了古代社会阶层流动的特殊途径。
建议在古籍阅读时结合上下文判断具体含义,若涉及学术研究可参考《中国古代官僚制度》《汉律疏议》等文献进一步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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