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乐十二律之一,一名夹钟。《周礼·春官·大司乐》:“凡乐,圜钟为宫,黄钟为角。” 郑玄 注:“圜钟,夹钟也。” 唐 韩愈 《顺宗实录一》:“《周礼》圜钟之均六变,天神皆降。” 宋 沉括 《梦溪笔谈·乐律一》:“圜钟六变,函钟八变,黄钟九变。”
“圜钟”是古代乐律学术语,指十二律中的“夹钟”,属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词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司乐》,其记载:“圜钟为宫,黄钟为角,太簇为徵,姑洗为羽。”这里的“圜钟”实为夹钟别称,对应十二律中第四律,与方位中的“卯位”及季节中的“春分”相关联。
从声学属性看,圜钟在三分损益法的律制推算中,是由太簇律长三分之二所得(公式为:$L = frac{2}{3} times L_{text{太簇}}$),其音高位置在十二律体系中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古代文献《礼记·月令》进一步阐释:“仲春之月,律中夹钟”,说明其与自然节气存在对应关系,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哲学观。
值得注意的是,“圜钟”一词在《汉语大词典》中被定义为“古乐十二律之一”,而《宋史·乐志》记载其在宋代雅乐实践中仍被沿用,用于祭祀东方之神的乐章演奏。这一术语的存续,反映出中国古代音乐理论与礼制文化的深度交融。
(参考资料:1.《周礼注疏》卷二十二;2.《中国古代乐律学概论》;3.《礼记正义》卷十五;4.《汉语大词典》第3册)
“圜钟”一词主要有以下两种解释,需结合不同语境理解:
基本定义
圜钟是古乐十二律之一,对应“夹钟”,属于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中的音律名称。
音律背景
十二律是古代用三分损益法生成的十二个标准音高,圜钟(夹钟)位列其中,多用于祭祀等庄重场合的礼乐。
部分词典将其解释为“事物完美无缺”,由“圜”(完美)和“钟”(形态)组合而成。但此用法在权威典籍中未见明确记载,可能为现代引申或误传。
如需进一步探讨,可参考《周礼》《梦溪笔谈》等古籍原文或权威音乐史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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