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樂十二律之一,一名夾鐘。《周禮·春官·大司樂》:“凡樂,圜鐘為宮,黃鐘為角。” 鄭玄 注:“圜鐘,夾鐘也。” 唐 韓愈 《順宗實錄一》:“《周禮》圜鐘之均六變,天神皆降。” 宋 沉括 《夢溪筆談·樂律一》:“圜鐘六變,函鐘八變,黃鐘九變。”
“圜鐘”是古代樂律學術語,指十二律中的“夾鐘”,屬于中國傳統音樂理論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該詞最早見于《周禮·春官·大司樂》,其記載:“圜鐘為宮,黃鐘為角,太簇為徵,姑洗為羽。”這裡的“圜鐘”實為夾鐘别稱,對應十二律中第四律,與方位中的“卯位”及季節中的“春分”相關聯。
從聲學屬性看,圜鐘在三分損益法的律制推算中,是由太簇律長三分之二所得(公式為:$L = frac{2}{3} times L_{text{太簇}}$),其音高位置在十二律體系中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古代文獻《禮記·月令》進一步闡釋:“仲春之月,律中夾鐘”,說明其與自然節氣存在對應關系,體現了“天人合一”的哲學觀。
值得注意的是,“圜鐘”一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定義為“古樂十二律之一”,而《宋史·樂志》記載其在宋代雅樂實踐中仍被沿用,用于祭祀東方之神的樂章演奏。這一術語的存續,反映出中國古代音樂理論與禮制文化的深度交融。
(參考資料:1.《周禮注疏》卷二十二;2.《中國古代樂律學概論》;3.《禮記正義》卷十五;4.《漢語大詞典》第3冊)
“圜鐘”一詞主要有以下兩種解釋,需結合不同語境理解:
基本定義
圜鐘是古樂十二律之一,對應“夾鐘”,屬于中國傳統音樂理論中的音律名稱。
音律背景
十二律是古代用三分損益法生成的十二個标準音高,圜鐘(夾鐘)位列其中,多用于祭祀等莊重場合的禮樂。
部分詞典将其解釋為“事物完美無缺”,由“圜”(完美)和“鐘”(形态)組合而成。但此用法在權威典籍中未見明确記載,可能為現代引申或誤傳。
如需進一步探讨,可參考《周禮》《夢溪筆談》等古籍原文或權威音樂史資料。
寶泓辯詐材賢殘凍藏弆長篇成年累月宸曆萃傱跢跦大駕掉歪疊忙鬥齒牙二稅發送附贅懸疣光面詭辨貴號國艱侯剛花邊滑出溜黃鑽魂不著體鹄子互走繼貳績功極懽近于楫櫂铠扞啃啃哧哧匡勷傀儡場饋糧愣頭愣腦麟閣理弄流蘇金镂鞍禮宗迷丢沒鄧默佑拈破千年觥七寶蓮池祇洹精舍清風嶺三清殿沈漫赦原市升釋疑搜搔沓風通刺酡顔往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