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帝,上帝。《吕氏春秋·季夏》:“令民无不咸出其力,以供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之神,以祀宗庙社稷之灵,为民祈福。”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渭水下》:“ 成帝 建始 二年,罢 雍 五畤,始祀皇天上帝於 长安 南郊。”
"皇天上帝"是中国古代对至高无上主宰神的尊称,融合了自然崇拜与祖先崇拜,是华夏民族早期宗教信仰的核心概念。其释义可从以下角度阐释:
皇天
“皇”本义为光明、伟大,《说文解字》释为“大也”,引申为至高无上;“天”指苍穹,象征自然法则的终极体现。二字连用特指主宰宇宙秩序的至高神格,见于《尚书·召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
上帝
“上”表方位之极,“帝”在甲骨文中象祭台之形(《甲骨文字典》),原指部族始祖神,后演化为宇宙至尊神。《诗经·大雅·文王》:“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印证其作为人格化最高神的地位
天命观的体现
商周时期“皇天上帝”被赋予主宰王朝兴替的权威,《尚书·汤誓》载“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形成“天命靡常,惟德是辅”的政治哲学基础(参考《中国思想通史》第一卷)。
祭祀体系的核心
周代确立“郊祀”制度,《礼记·郊特牲》载:“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也。”历代帝王通过祭天仪式强化“君权神授”的合法性(见《周礼·春官宗伯》)。
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提出“天人感应”论,使“皇天上帝”神格与道德律令结合。至明清时期,北京天坛“皇穹宇”仍供奉“皇天上帝”牌位,见证这一概念的历时性延续(《清史稿·礼志》)。
学术定义:皇天上帝是华夏原生宗教中统摄自然力与人间秩序的终极神祇,其概念演变反映中国古代宇宙观与政治伦理的交融(参考《中国宗教通史》)。
(注:因未搜索到可引用网页,本文释义依据《说文解字》《尚书》《诗经》《礼记》等传世文献及权威学术著作,未添加虚构链接以符合原则)
“皇天上帝”是中国古代对至高神的尊称,其含义和文化内涵可从以下方面解析:
“皇天上帝”指代天帝或上帝,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掌管天地万物的最高神灵。该词由“皇天”(意为至高无上的天)与“上帝”(主宰者)组合而成,强调其神圣性与权威性。
需注意“皇天上帝”与道教“玉皇大帝”的区别:前者是先秦至汉代的官方信仰,后者是道教神系中的最高神,二者在历史发展中逐渐融合,但起源和内涵存在差异。
以上内容综合了古代文献、祭祀制度及民间信仰的记载,如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吕氏春秋》《水经注》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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