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使民和顺安定。《左传·隐公四年》:“臣闻以德和民,不闻以乱。”《国语·周语中》:“宣所以教施也,惠所以和民也。”
(2).与民和洽。《国语·周语下》:“﹝ 黎苗 之王﹞上不象天,而下不仪地,中不和民,而方不顺时,不共神祇,而蔑弃五则。”
与民和洽。《国语·周语下》:“上不象天,而下不仪地,中不龢民,而方不顺时,不共神祇,而蔑弃五则。”
“和民”是一个源自古代汉语的词汇,其含义可从字义和典籍用例两个层面进行解析:
“和”的本义
“和”在《说文解字》中释为“相应也”,本指声音的和谐呼应,引申为调和、协调、融洽等义。如《礼记·乐记》载:“其声和以柔”,强调和谐的状态。
“民”的含义
“民”指百姓、民众,如《说文解字》言:“民,众萌也”,泛指被治理的群体。
“和民”的合成义
二字组合指通过调和政策使民众安定和睦,核心是统治者以仁政达成社会和谐。如《周礼·天官·大宰》有“以和邦国,以统百官,以谐万民”之说,其中“谐万民”与“和民”意近。
治国理念的体现
先秦文献常以“和民”为理想统治目标。例如:
与“惠民”“安民”的关联
“和民”常与相近政策并提,如《论语·学而》中“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其中“爱人”“使民以时”即是通过体恤民力实现和谐。
在春秋战国时期,“和民”是评判君主能力的标准之一。如《管子·形势解》指出:“人主之所以令则行禁则止者,必令于民之所好而禁于民之所恶也……故曰:‘贵有以行令也’”,强调政令需顺应民心方可实现“和民”。
(注:因古籍原文无直接网络链接,此处标注经典文献版本来源,符合学术引用规范。)
“和民”是一个汉语成语,由“和”(和谐)与“民”(人民)组合而成,其核心含义指社会和谐安定、人民和睦相处的状态。以下是详细解释:
“和民”既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治理理念,融合了道德教化与群体和谐的双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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