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鹤骨制成的笛子。 殷孟伦 朱广祁 题解:“ 冯子振 《海粟集》有《塔灯鹤骨笛》诗, 曹文晦 《新山道人稿咏十器》诗亦有《鹤骨笛》。”按, 明 李时珍 《本草纲目·禽一·鹤》:“鹤骨为笛,甚清越。”
鹤骨笛
释义
鹤骨笛是以鹤类骨骼(通常为翅骨或腿骨)制成的吹奏乐器,属中国传统边棱气鸣乐器。其名称由材质(鹤骨)与形制(笛)组合而成,特指以鹤骨为原材料制作的笛状乐器,多见于古代文献记载及部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中。
材质与形制
文化象征与用途
历史渊源
鹤骨笛最早可追溯至新石器时代骨笛传统(如河南贾湖遗址骨笛),但明确以鹤骨制笛的记载多见于唐宋以后。宋代《乐书·胡部》提及“鹤骨笛,羌人用之”,说明其曾流传于西北民族。明清时期因生态保护意识萌芽及材质稀缺,鹤骨笛逐渐被竹笛取代。
(注:因古籍文献无直接网络链接,上述来源需通过学术数据库或图书馆获取原文;现代研究可参考中国知网相关论文,如《辽代骨笛研究》等。)
关于“鹤骨笛”的解释,综合考古发现、文献记载及文化内涵,可分为以下四方面:
基本定义
鹤骨笛是以鹤骨制成的古老吹奏乐器,音色清越悠扬。其名称来源于材质与形态,《本草纲目》记载“鹤骨为笛,甚清越”。
历史与考古
文化意义
延伸用法
部分文献(如)将其引申为成语,形容人声或乐声清脆悦耳,但此用法较罕见,主流仍指实物乐器。
提示:若需进一步了解考古细节或诗文内容,可查阅贾湖遗址报告或《海粟集》等古籍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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