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僧人。 唐 冯翊 《桂苑丛谈·太尉朱崖辩狱》:“髡人乃具实以闻曰:居寺者乐於知事,前后主之者,积年以来,空交分金文书,其实无金。”
髡人(kūn rén)是汉语中特指古代受髡刑者的专称。该词由"髡"与"人"构成复合词,"髡"本义指剃发,《说文解字》释为"剃发也",作为五刑之一始载于《周礼·秋官》"掌戮"篇,属耻辱刑范畴。
据《汉书·刑法志》记载,汉初承秦制,髡刑常与城旦舂等劳役刑并用。受刑者需剃去须发,既作为肉体惩戒,更通过改变外貌特征实施精神羞辱。这种"去其饰貌"的刑罚在《礼记·檀弓》孔颖达疏中已有"毁容"之效的论述。
魏晋时期髡刑发展出等级差异,《晋书·刑法志》载有"髡钳五岁刑"等细则。至北朝演变为"耐刑",但本质仍属髡刑体系。值得关注的是,清代强制推行的剃发令虽非刑罚,却在文化心理层面延续了髡刑的羞辱机制,这从顾炎武《日知录》"剃发令考"篇可得佐证。
现代汉语中,"髡人"一词主要见于历史文献研究,如《中国法制史》(张晋藩著)、《古代刑罚与刑具》(马小红著)等专著均有专章论述。该词在当代语言生活中已鲜少使用,仅保留在特定学术语境中。
“髡人”是古代汉语中的特定称谓,其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1. 核心词义 指代僧人,即佛教中的出家修行者。该词源于古代剃发习俗,佛教传入中国后,僧人剃发被视为与世俗区分的标志。
2. 字源解析
3. 历史演变 唐代文献《桂苑丛谈》已出现该词,说明至迟在唐代,“髡人”已成为对僧人的常见称呼。值得注意的是,“髡”作为姓氏使用时(如战国时期齐国大夫淳于髡)与宗教含义无关。
4. 文化关联 常与“缁”(黑色僧衣)并用为“髡缁”,代指出家人群体,如《北齐书》中“髡缁之侣,鸠聚山薮”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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