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郡守府署所在的首县。 晋 常璩 《华阳国志·南中志》:“ 滇池县 ,郡治,故 滇国 也。”
(2).郡守的治所。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五:“上元 吴县 放灯,﹝知县 王子溶 ﹞召太守为客,郡治乃寂无一人。”
郡治指中国古代郡级行政机构的治所所在地,即郡太守的驻地及行政中心。作为地方最高行政单位(郡)的核心,郡治承担着政令传达、司法审判、赋税征收及军事指挥等职能。其具体内涵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郡治是郡守(太守)及其属官的办公场所,统辖郡内各县。如《汉书·地理志》载琅琊郡"郡治东武",即今山东诸城,表明该地为汉代琅琊郡行政核心(来源:《汉语大词典》"郡治"词条;《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
郡治多设于交通便利、经济发达或战略要冲之地。在层级上,郡治高于县治(县级行政中心),低于州治(州级行政中心)。例如秦代会稽郡治吴县(今苏州),既是区域政治中心,也是经济枢纽(来源:《辞源》"郡治"释义;《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
郡制始于战国,秦推行郡县制后,"郡治"成为固定概念。隋唐后郡制渐废,但"郡治"一词仍用于历史文献指代旧制行政中心。如唐代改郡为州,"州治"替代"郡治",但史书叙前代仍沿用旧称(来源:《中国行政区划通史》)。
当代研究中,"郡治"多对应地级市行政中心。如长沙为秦代长沙郡治,今为湖南省会,延续行政中心职能(来源:《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权威参考依据:
“郡治”是中国古代行政区划中的术语,其含义可从以下层面解析:
“郡治”由“郡”和“治”组成,指郡级行政单位的核心所在地,既是郡守的办公场所,也是该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古代中国自秦代起推行郡县制,郡作为重要行政单位,其治所具有枢纽地位。
首县层面
指郡守府署所在的首县(即郡内最重要的县)。例如晋代《华阳国志》记载:“滇池县,郡治,故滇国也”,说明滇池县是该郡的首县。
治所层面
指郡守的行政办公地点。宋代陆游《老学庵笔记》提到,某次元宵节时“郡治乃寂无一人”,这里的“郡治”即指郡守的官署所在地。
郡治不仅是行政中心,还承担军事防御、赋税征收等职能。随着朝代更迭,部分郡治逐渐发展为重要城市,如洛阳、晋阳等。
注:以上内容综合了古代文献记载与现代词典释义,如需完整历史案例可查阅《华阳国志》《老学庵笔记》等原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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