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刑。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立元神》:“不崇本则君无以兼人;无以兼人,虽峻刑重诛而民不从,是所谓驱国而弃之者也,患孰甚焉。” 晋 葛洪 《抱朴子·疾谬》:“然民间行之日久,莫觉其非,或清谈所不能禁,非峻刑不能止也。”
“峻刑”是一个汉语词汇,通常指严酷的刑罚或严厉的刑法,具有鲜明的古代语境色彩。以下是综合多个来源的解释和补充信息:
“峻刑”读作jùn xíng,意为“严刑”或“严酷的刑罚”。其核心含义是通过严苛的刑罚手段来治理或威慑,常见于中国古代文献。
古代典籍:
汉代董仲舒《春秋繁露》提到:“虽峻刑重诛而民不从”,说明严刑若缺乏根本治理,仍无法使民众服从。
晋代葛洪《抱朴子》中主张:“非峻刑不能止也”,强调对某些社会乱象需用重刑控制。
相关成语:
“峻法严刑”是其近义表达,指严酷的法律和刑罚(如《三国志·吴志·陆逊传》提及“严刑峻法”)。
“峻刑”在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多见于历史研究或文学讨论。例如,描述古代法家思想时,可能提及“商鞅变法以峻刑立威”。
“峻刑”是古代强调严刑峻法的治理手段,需结合具体历史背景理解。若需进一步了解其在不同典籍中的用法,可参考《春秋繁露》《抱朴子》等文献。
《峻刑》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指严厉的刑罚或惩罚。
拆分部首:刀部(刂)
笔画数:8画
《峻刑》一词源于古代的法律制度,用来形容严厉的刑罚。
繁体字为「峻刑」。
在古代,「峻刑」的写法与现代相似,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1. 对于重刑犯罪分子,法庭往往采取峻刑来维护社会的法律秩序。
2. 在古代,叛乱者往往会受到峻刑的惩罚,以示威慑。
1. 惩罚:指对违法犯罪行为采取的刑事处罚。
2. 刑罚:指法律规定的刑事处罚或惩罚。
3. 重罚:指对犯罪行为的严厉惩罚。
1. 严刑:意为严厉的刑罚。
2. 重判:意为对罪犯判处重刑。
3. 严罚:意为严厉的惩罚。
1. 宽待:意为对犯罪分子采取较为宽容的处理措施。
2. 轻判:意为对罪犯判处较轻的刑罚。
3. 宽容:意为对错误或过失采取宽容和谅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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