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蛊术杀害。《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王后 徐来 亦坐蛊杀前王后 乘舒 ,及太子 爽 坐王告不孝,皆弃市。”
蛊杀是汉语中一个具有特定文化内涵的复合词,其含义可从字源、历史用例及现代释义三个层面解析:
本义指人工培育的毒虫。《说文解字》释为“腹中虫也”,引申为用毒虫害人的巫术(蛊术)。《周礼·秋官》记载“庶氏掌除毒蛊”,说明先秦已存在防治蛊毒的官职。
意为致死、消灭。《广雅·释诂》注“杀,戮也”。
组合后,“蛊杀”指通过蛊术致人死命的行为,强调以隐秘邪术达成谋杀目的。
记载汉武帝时期“巫蛊之祸”,方士以蛊术诅咒皇室,引发大规模政治清洗,此为“蛊杀”的典型史实案例。
明确将“造畜蛊毒”列为十恶不赦之罪,违者处以极刑,反映古代法律对蛊杀的严厉制裁。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定义:
蛊杀
动词。指利用巫蛊之术杀害他人。
例句:
“宫廷斗争中,常有人以蛊杀手段排除异己。”
《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补充说明:
现代语境中,“蛊杀”亦可隐喻通过精神控制或长期心理折磨致人崩溃的行为,但此属引申用法。
“蛊杀”关联中国传统巫蛊文化,多见于志怪小说(如《聊斋志异》)及历史权谋叙事,其核心特征为:
参考资料
“蛊杀”是一个历史性词汇,其含义及背景如下:
蛊杀(拼音:gǔ shā)指通过蛊术进行杀害的行为。这里的“蛊”指古代传说中通过毒虫相食炼制的邪术工具,“杀”即杀害。
该词最早见于《史记·淮南衡山列传》:“王后徐来亦坐蛊杀前王后乘舒,及太子爽坐王告不孝,皆弃市。”描述汉代宫廷中因蛊术引发的谋杀案件,最终涉案者被公开处决。
该词现已罕用,主要用于历史文献或文学作品中描述特定类型的谋杀手段。如需进一步探究蛊术文化,可参考《汉书·武五子传》等史料。
班草别无它法避乱闭蓄伯仲间不世之功椽头烧饼邨坞大沫崓当官澹如电键雕窭笃雅方洁咯吧跟声共持鞲马骨都都骨骺海船横拜横沙火燵健谈礁石辑里丝九方堙决善爵土决一雌雄克服困难苦船类解两头白面灵蓍乱代论述罗峙末始木燧喷溢前喆启闭挈瓶清诲齐足衢尊让叙入趣扫刷神味殊群素旄素隐无辩吴邓无憀赖显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