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官府服役的衛兵。 清 孔尚任 《桃花扇·投轅》:“左右軍牢,小心防備,着他膝行而進。” 王季思 等注:“軍牢,指衛兵。” 清 郝懿行 《晉宋書故·伍伯》:“伍伯,如今官府前導箸紅黑帽人,謂之軍牢者也。伯讀音陌。其行在諸鹵簿前。”
軍牢是古代漢語中特指軍隊内部設立的臨時羁押場所,主要用于拘禁違反軍紀的士兵、俘虜或待審人員。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軍牢”即“軍中牢獄”,強調其軍事專屬性質。古代軍隊為維持紀律,常在軍營設臨時囚禁設施,區别于普通監獄,具有戰時機動性。如明代《大明律·兵律》規定:“各衛所軍官犯法,所轄鎮撫司須置軍牢監候”, 印證其作為軍事司法機構的附屬設施。
軍牢兼具拘押與懲戒功能,環境嚴苛。清代《駐粵八旗志》載:“旗兵鬥毆緻傷,拘于軍牢杖責”, 反映其作為軍法執行場所的暴力屬性。值得注意的是,該詞常見于明清小說,如《紅樓夢》描述賈府家丁“發往軍牢效力”,體現其語義擴展至貴族私刑範疇,但本質仍保留軍事管控色彩。
軍牢制度與古代“衛所制”“鎮撫司”等軍事機構緊密關聯。據《中國軍事制度史》載,明代衛所均設軍牢由鎮撫使管轄, 其運作體現“以武馭兵”的管控思想。清代綠營“汛房”亦延續此制,成為軍隊基層司法權的物質載體。
權威參考來源
“軍牢”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文獻和權威來源綜合理解:
軍隊監獄
根據,其基本含義指“軍隊的牢獄”,即軍中設立的監獄,用于關押違反軍紀或犯罪的士兵。該詞後來也引申為比喻性含義,可指代束縛人自由的環境或制度限制。
官府衛兵
在明清文獻中,“軍牢”常指官府或軍隊中的衛兵,如引《金瓶梅》《儒林外史》描述其為執行押送、護衛等任務的軍士。清代孔尚任《桃花扇》中“軍牢”亦被注釋為衛兵。
補充說明
兩種含義的差異可能源于詞義演變:早期側重“牢獄”功能,後期文獻中更常見“衛兵”用法。具體釋義需結合上下文判斷,例如古典軍事文獻多指監獄,而明清小說多指執行任務的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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