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谓强迫帝王让位给别人。 前蜀 王建 《答梁通聘书》:“俱非恃强逼禪,皆以行道济时。” 诸葛计 《南唐先主李昪年谱·昇元五年》:“ 昇 镇 金陵 时, 建勋 为副使,尝参逼禪事。”
"逼禅"是由"逼迫"与"禅让"组合而成的历史术语,特指中国古代通过胁迫手段迫使在位君主让位的政治行为。该词最早可追溯至《尚书》记载的尧舜禅让传说,但在实际操作中多表现为权臣以武力威慑迫使君主退位的非自愿权力交接。
从构词法分析,"逼"字在《说文解字》中释为"近也",引申为强力迫近;"禅"字在《尔雅·释诂》中解作"让也",特指帝王传位。二字组合形成"以强力手段达成权力转移"的复合语义,常见于二十四史对改朝换代事件的记载。
典型案例包括:
该现象在宋代理学家朱熹《资治通鉴纲目》中被归为"权臣僭越"的政治异变,明清之际王夫之《读通鉴论》则指出其本质是"以礼文饰篡夺"的权力游戏。现代历史学家吕思勉在《中国通史》中强调,这类事件深刻反映了古代"天命观"与现实政治力量的博弈。
“逼禅”一词的含义需结合不同语境分析,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解释方向:
指通过武力或胁迫手段迫使帝王让位()。
该解释源于古代文献记载,如五代十国时期前蜀王建在《答梁通聘书》中提到“俱非恃强逼禅,皆以行道济时”,此处“逼禅”即指以非正当手段强迫君主禅让皇位。南唐史料中也有类似用例,如诸葛计《南唐先主李昪年谱》提到大臣参与“逼禅事”,均指向政权更迭中的强迫禅让行为()。
在极少数现代非权威资料中(如培训网相关网页),该词被解释为通过外力强迫他人进入禅定状态,引申为“强迫他人接受某种观念”()。但此用法缺乏古籍或权威佛学典籍佐证,可能为现代网络语境下的衍生义,需谨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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