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券的意思、立券的详细解释
立券的解释
订立契约。 明 陶宗仪 《辍耕录·奴婢》:“有曰红契买到者,则其元主转卖於人,立券投税者是也。”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牛成章》:“求以同乡之故,进身为佣。立券已,主人视其里居,姓氏,似有所动。”
词语分解
- 立的解释 立 ì 站,引申为竖起来:立正。立柜。立足(a.站得往脚;b.处于某种立场)。立场。屹立。顶天立地。 做出,定出:建立。设立。树立。立意。************。 存在,生存:自立。独立。势不两立。 马上,即刻:立
- 券的解释 券 à 古代的契据,常分为两半,双方各执其一,现代指票据或作凭证的纸片:债券。国库券。入场券。证券。稳操胜券。 券 à ㄒㄩㄢˋ 又 刵 〔拱券〕门窗、桥梁等建筑成弧形的部分。 笔画数:; 部首
专业解析
"立券"是一个汉语词汇,其核心含义指订立契约或合同,特指通过书写、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来确立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下是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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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面与基本释义:
- "立":意为建立、设立、订立。
- "券":指契据、凭证、合同文书。在古代,"券"常指用竹、木、布帛等制成的凭证,剖分为二,双方各执其一,合券即可取信。
- 因此,"立券"的字面意思就是制作、签订契约或合同。它强调通过正式的书面形式来确立某种约定或交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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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契约内涵:
- "立券"的核心在于确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它不仅是简单的口头承诺,而是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双方履约的依据和凭证。
- 在古代社会,"立券"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广泛应用于买卖(如田宅、奴婢、牲畜)、借贷、租赁、抵押、雇佣等经济活动中。立券意味着交易的正式成立和法律效力的产生。
- 典型的"券"包括契、约、合同、券书等。例如,买卖房屋时签订的"房契"或"地契",借贷时签订的"借据"或"债券",都属于"立券"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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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与要件:
- 传统上,"立券"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要件才能生效。这通常包括:
- 当事人信息:立券双方(或多方)的姓名、身份。
- 标的物与内容:交易或约定的具体对象(如田亩、银钱数量)和条款(如价格、利息、期限、权利义务)。
- 签名画押: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文书上签名、画押(按手印)或盖章,以示确认和承诺。
- 中人/保人:重要的契约往往需要中人(见证人)或保人(担保人)参与并签字画押,以增强契约的效力和公信力。
- 时间地点:注明立券的时间和地点。
- 完成这些手续,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券"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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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文化意义:
- "立券"反映了中国传统社会对契约精神的重视,是维系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的重要手段。"信"是契约得以履行的道德基础,"券"则是其物质载体和法律保障。
- 它体现了古代社会财产权、债权等民事权利的确立和流转方式,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经济史、社会史的重要史料。
引用参考来源:
- 《汉语大词典》(第二版):对"立券"有明确释义,指"订立契约"。该词典是汉语词汇释义的权威工具书。来源: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 《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详细阐述了古代契约("券")的形式、种类、法律效力及其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来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辞海》(第七版):对"券"的解释包含其作为契约、凭证的含义,并引申出"立券"即订立契约的行为。来源:上海辞书出版社。
"立券"是一个具有深厚历史和法律内涵的词汇,意指通过正式签订书面契约文书来确立和证明交易关系或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网络扩展解释
“立券”是古代汉语中的常用词汇,其核心含义是订立契约或字据,主要用于规范交易、借贷等行为。以下为详细解释:
1.基本定义
“立券”指通过书面契约确立双方权利与义务的行为,常见于买卖、租赁、借贷等场景。例如,古代买房需立“房契”,买地需立“地契”。该词由“立”(立即、确立)和“券”(契约文书)组成,强调以书面形式固定约定。
2.历史背景与应用
- 古代交易凭证:在缺乏法律体系的古代社会,立券是保障交易合法性的重要方式。如明代冯梦龙《东周列国志》记载,借贷军资时需“立券”约定还款条件。
- 官府认证:部分契约需经官府登记并缴税,称为“立券投税”(如红契买卖奴婢)。
- 雇佣关系:清代蒲松龄《聊斋志异》提到“立券”作为雇佣凭证,明确双方责任。
3.老黄历中的习俗
传统黄历中,“立券”被视为重要事项,常需选择吉日进行,以求契约顺利、避免纠纷。例如,“立券交易”即现代签订合同的前身,涉及商业、土地等契约签订。
4.相关术语区分
- 立券 vs 交易:黄历中“交易”泛指买卖行为,而“立券”特指签订书面契约的环节。
- 红契与白契:经官府认证的契约称“红契”,民间私下订立的则称“白契”。
5.现代意义
如今“立券”一词已不常用,但核心思想仍体现在法律合同、协议签署中。例如,民间借贷、房产交易等仍需书面约定,可视为古代立券的延续。
引用示例:
- 《东周列国志》:“借贷以为军资,与之立券,约以班师之日,出息偿还。”
- 《辍耕录》:“红契买到者,立券投税者是也。”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历史案例或黄历习俗,可参考《东周列国志》《聊斋志异》等文献,或查阅传统历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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