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号令示众。 宋 赵与时 《宾退录》卷一:“ 道坚 等与 灵素 鬭法,僧不胜,情愿戴冠执简。太子乞赎僧罪。有旨:胡僧放; 道坚 係 中国 人,送 开封府 刺面决配,於 开宝寺 前令众。”
“令众”一词的含义可以从以下方面综合解析:
号令示众,指古代通过公开处罚或展示特定行为来警示、规训民众。例如宋代赵与时《宾退录》记载,僧人因斗法失败被刺面发配至寺庙前“令众”,即公开示众以儆效尤。
需注意,低权威性网页(如、7)提到“令众”为后蜀画家名,属于同名异义现象,与“号令示众”无直接关联。建议优先参考古籍文献中的释义。
《令众》是一个由两个汉字组成的成语,意为“使众多人相信或服从”。它强调了一个人的力量或影响力,能够激励大量的人做出某种行动或决定。
《令众》这个成语可以拆分成两个部分,分别是“令”和“众”。
“令”的偏旁部首是“亻”,总共有四划。
“众”的偏旁部首是“人”,总共有两划。
《令众》这个成语最早出现在《左传·庄公三十年》中,描述了一个人能够影响和动员众多人民的能力。
繁体字为《令眾》。
在古代,汉字的写法有所不同。《令众》的古代写法为《令衆》。
他的领导能力很强,总能够令众人信服。
以《令众》为组词部分,可以组成以下词语:
与《令众》有相似意义的词语有:
使众、感召众、激发大众
与《令众》意义相反的词语有:
使寡、孤决、少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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