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取凭证。旧时地方官赴任前,须先在京都吏部领取文牒,谓之“领凭”。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筮仕·画凭领凭》:“又半月,赴吏部领凭;凭虽部给,而僉限则在科。”《儒林外史》第十二回:“晚生是前月初三日在京领凭,当面叩见大老爷,带有府报在此。”《天雨花》第八回:“天子见他非百里之才,特放 山东 东昌府 太守,接了家眷,领凭赴任。”
领凭(lǐng píng)是古代汉语中的行政术语,指官员正式上任前领取任命文书或凭证的行为。根据《汉语大词典》释义,“领”为接受、取得,“凭”指官方文书或证明,合指“领取任职凭证”的法定程序。该词最早见于宋代《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官员需“赴吏部领凭后方可赴任”,体现古代官僚体系中对职权交接的严格规范。
从词源学角度分析,“凭”在《说文解字》中被释为“依几也”,后衍生出“凭证”含义,与“领”组合后特指职务授权流程。明清时期,该词使用频率达到高峰,如《明史·职官志》载“凡除授官员,必领凭赴任”,强调其作为官员履职合法性依据的核心地位。
现代语境中,“领凭”一词已鲜少使用,但在研究古代职官制度、公文体系等领域仍具学术价值。《中国古代官制辞典》将其列为“职官任命制度关键环节”,建议结合具体历史文献中的用例进行考据研究。
“领凭”是古代官员任职前的重要程序,具体解释如下:
基本词义
指地方官赴任前,需在京都吏部领取官方任职凭证(文牒)的过程。这一凭证是官员身份和职权的法定证明,类似于现代的任命书。
历史背景与流程
延伸含义
词语中的“凭”既指实体凭证,也隐含“依据”“授权”之义,强调古代官僚体系中对程序合法性的重视。
文献参考:该制度在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和吴敬梓《儒林外史》中均有记载,反映了古代官员任免的规范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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