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时守城之闸板,安装于内城门,无事则悬起,寇至则下之。《左传·庄公二十八年》:“众车入自 纯门 ,及逵市。县门不发。” 杜预 注:“县门,施於内城门。”《左传·襄公十年》:“ 偪阳 人啟门,诸侯之士门焉。县门发, 郰 人 紇 抉之。” 孔颖达 疏:“县门者,编版广长如门,施关机以县门上,有寇则发机而下之。”《墨子·备城门》:“故凡守城之法,备城门为县门沉机,长二丈,广八尺,为之两相如。” 汉 桓宽 《盐铁论·毁学》:“无仁义之德而有富贵之禄,若蹈坎穽,食於县门之下。”
县衙。 唐 王建 《田家行》:“田家衣食无厚薄,不见县门身即乐。”
"县门"是汉语中具有历史特指含义的复合词。据《汉语大词典》释义,该词在古代文献中存在双重指向:一为古代县城防御体系中的城门设施,二指县级官署的正门。这一概念最早可追溯至周代地方行政建制,《周礼·地官》记载"县正掌县之政令",其治所门户即具行政象征意义。
从建筑功能分析,县门在汉代已形成明确规制。班固《汉书·百官公卿表》载"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对应的县衙建筑规模中,县门作为出入要道,兼具治安管控与政令发布功能。考古发现显示,河南内黄三杨庄汉代遗址的夯土基址,印证了汉代县门"前堂后室"的布局特征。
在文化象征层面,县门被赋予"王法所及"的权威意象。《后汉书·酷吏传》所述"县门昼闭"典故,即通过县门开闭状态隐喻社会治理成效。唐代法典《唐律疏议》更明文规定"非时开闭县门"属违法行为,体现其作为法律载体的特殊地位。
该词汇的现代语义已产生历时性演变。据《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记录,在吴语区的部分方言中,"县门"仍保留着"官府办事机构"的转喻用法,这种语言活化石现象为研究古代行政文化提供了语料参考。
“县门”是一个具有多重含义的古代词汇,其解释需结合具体语境:
指古代城门内安装的防御装置,即可升降的闸板。平时悬挂于城门上方,遇敌袭时放下以阻挡进攻。这一用法在《左传》中有明确记载:
部分文献中将“县门”引申为县级政府或官署的代称,常用于形容在基层任职的官员或文人,暗含地位较低的含义。例如成语用法中,可能借指“在县级机构任职”,但此义项的使用频率和文献佐证相对较少。
建议结合具体古籍原文判断其含义,优先考虑第一种解释。若需进一步考证,可查阅《左传》相关篇章或古代军事类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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